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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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被父母送人,现母亲得了重病找到我要我出医疗费,该给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先说结论:三十年前被送人的孩子,和其养父母组成一个新的家庭,从此就与亲生父母消除了任何关系。现在要求给其生母负担医疗费用,毫无法律根据,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如果本人确有能力并自愿承担的,任其自便。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儿女和父母亲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