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请!大家认为法院怎么判常某的案子?常某妻子会上诉吗?这个真不好说,既然要回答我们就来大胆的预测一下。首先,根据河南栾川县检察院在当庭宣读的起诉书中指出,常某在公共场所出于报复动机,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当众拦截、辱骂、殴打中学时的老师张某林;并有意录制视频传播他人观看,导致该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报道,严重影响张某林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引发全社会对尊师重道传统美德的非议;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认为,常仁尧的行为涉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且情节恶劣,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进行量刑。这是检察院的起诉材料,通过个人申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常某打班主任张某林犯罪实事清楚,又有意录制视频传播到同学群,老乡群,过了六个多月又上传到了互联网,影响极其恶劣。常尧光天化日之下处心积虑对过去的老师殴打谩骂,肆无忌惮,逆情悖理,无法无天,并不以为忤,还蓄意进行录像和在网上传播。所以说常某犯寻衅滋事罪实事清楚明白,证据确凿,判决常某犯刑事责任是毋庸置疑。
其次,对于常某的妻子是否会上诉,我认为一定会上诉,因为整个事情发生到今天,她从来都是在说自己的丈夫是个好人,似乎在告诉大家,在常某口中的张老师是一个“恶魔”,没有一句真心道歉的话,又听上他们的律师的一派胡言,“有错但无罪”,公然挑衅法律底线,丧失基本伦理人性,缺乏起码道德观念,没有一丁点法律意识,用“鳄鱼的眼泪”博得大众的同情,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摆平一切,失去了最其码的法律观念,就像张士豪的妻子一样,很会表演,所以不论法律如何去判,她都会选择上诉,因为始终坚持认为“有错没有错”。
综上所述,我认为常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刑事责任二年,犯侮辱罪判刑事责任一年,最后会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为三年,如果上诉,刑期还会加大,主要原因就是现在全国上下集中打黑除恶之际,如不能加大惩治力度,任由常某这些恶人听之任之,任其发展,使那些小黑小恶因得到纵容而日渐做大,如不能受到法律严惩,不仅是对持枪凌弱、为非作歹者的姑息,是对善良守法者的不负责任,亦将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亵渎。所以如果上诉,刑期又可能会从严判决,刑期可能在五年以上。
家长也好社会也好,对教师这个职业是怀着神圣与尊敬的心态,大部分老师还是优秀的,伟大教师的典型事迹数不胜数,我们大家讨伐的是极其少的一部分!正好出了一个典型,大家看到了视频中老师挨打凄凉的一面惹人心疼!但据同学反映,张某侮辱常某家贫交不起学费,20年前张某连续数十脚狠踹常某,变态到令人发指人神共愤!这还谈什么为了教育,已经上升到侮辱人格和心理阴影的层面!
说实话,如果法律允许超年限追究犯罪,我支持学生出狱后联合所有学生集体反诉张某当年下狠手毒打学生,也许张某对过去是怀有一丝愧疚,但改变不了他过去就是衣冠禽兽!
我相信绝大部分老师是有信念引导学生健康发展的,小小的惩罚打学生我们接受,但避免不了教师队伍里有低素质,我上小学那会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没文化民办)因为开班会我向老师提意见到下课点应该课间休息,不应该继续上课剥夺学生休息时间,语文老师狠狠的连抽了我9耳光,我嘴角出血,鼻子血流如注,成年的我有过报仇的冲动,可他年纪已经大了,我也消除了想法,但从挨了打再也没喊过他一句老师,没正眼看过他一眼!他后来转正经常去市里嫖娼,人在村里很臭。
我们所受的教育往往把师徒与母爱父爱相提并论,谈什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混淆了我们的视听和人生观,左右了我们分辨对错的能力,而实则很多大奸大恶的社会败类就埋伏在教师队伍里,在他们眼里教育是个扭曲的概念,猥亵强奸反复无常,不受约束,对学生残暴大于责任,只凭一张教师的外衣博取了相当多吃瓜群众的支持!当然张某只是一个典型个例,但很多个别偏激教师及其子女问,那么当老师以后就任由学生自生自灭了?谁还敢教常某的子女?其实这问题还在老师身上,老师要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好老师永远受学生尊敬,一个优秀的教师会引导每一个孩子都服服帖帖!
综上所述,常某固然会受到法律制裁,但张某20年前更大犯错在先性质更加恶劣,并拒绝常某家属20多次道歉,社会道德和舆论谴责将伴随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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