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乒过去是有让球的习惯,但是算不上光荣的传统。让球也算是国乒一个时代的产物。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乒是出现过不少让球的案例,尤其是在奥运会,在那个金牌至上的年代。为了能够稳当的把金牌拿到手,国乒会针对外协会对手,有选择性的让一些球员让球。
这是因为在教练的眼里,打乒乓球是有球风相克的问题。如果某个队员输给过另一个外协会队员,就会在重大比赛中不让他们相遇。
举一个例子就能说明此事。
1988年汉城奥运会女单半决赛之前,主教练张燮林通知焦志敏,要她让球给队友李惠芬。因为另一场半决赛在捷克斯洛伐克的赫拉霍娃和国乒队员陈静之间进行,这场比赛还是在后面进行。教练组认为焦志敏曾经在国际比赛中输给过赫拉霍娃,陈静打赫拉霍娃的结果还不知道结果怎样。假如陈静输给了赫拉霍娃,决赛焦志敏要是对阵赫拉霍娃可能会输,那就夺不了金牌。而李惠芬曾经赢过赫拉霍娃,因此教练组要求焦志敏让球输给李惠芬。
而后来进行的半决赛,陈静赢了赫拉霍娃。焦志敏的让球白做了。其实焦志敏的实力很强,是中国队当之无愧的大姐大。如果不让球,她极有可能夺得金牌。
在铜牌争夺战中,焦志敏痛下杀手赢了赫拉霍娃,她就是要告诉教练组,不让球她也可以赢赫拉霍娃的。比赛结束后,焦志敏止不住的流泪。这已经是她第五次让球了。很快她就选择了退役,然后去瑞典留学,一年后远嫁汉城。让球的行为对运动员的打击是很大的,因为她们辛辛苦苦训练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成绩吗?最后因为领导的决定,不得不故意输给队友,导致无缘奖牌。这谁守得了?
还有个经常被要求让球的就是何智利,最后也是气不过去了日本,嫁给日本人,摇身一变成了“西、西”的小山智利,还在亚运会赢了邓亚萍的。
现在国乒已经不再出现让球的行为,教练组定下了“不鼓励、不支持、不提倡”的“三不行为”,队员尽情发挥。教练组就是有这份自信,不管派谁比赛,她们都能赢下来。让球这种打击队员积极性的行为绝对不能再做了。
让球算是国乒的一个潜规则,也算是一个传统,但绝不是一个光荣的传统。
因为让球本身就不是光荣的,这是有违体育竞技精神的。
而国乒之所以有这样一个传统,得益于国乒十几年来在乒乓球项目上的垄断地位,拳头硬才有说大话的资本,才有让球的权利。
之所以会出现让球,主要还是因为国乒运动员实力过硬。如果送对方一个11:0那感觉多不好意思,有点下不去手,俗话说: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何必赶尽杀绝呢?
当然,如果对手懂中国文化,他会领情的话,那你让球本没有什么,大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可厚非。
如果对方并不领情,也不认同中国的“礼让文化”,他会认为你不发挥全部实力,这是不尊重对手,让球是侮辱对手的一种可耻行为,这就尴尬了。
所以,有些人可以让球,有些人不必让球。
不过我觉得,竞技体育本来就是残酷的,本来就是有输有赢的,比赛就应该全力以赴,发挥自己全部的实力,这才是体育竞技精神的完美体现。
让球是国乒的传统不假,这是回避不了的话题,也是多次被外媒诟病的原因,但我希望这个传统到此为止。
以后的比赛,无论是送别人11:0还是被别人送了11:0,都应该全力以赴拿出自己的全部实力,在赛场上勇敢面对,勇敢拼搏!!!
用自己的实力去赢得比赛夺得荣耀,用自己的实力去承受失败面对失败,知耻而后勇,才能越战越勇!
配图很随意,不要对号入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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