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川农村有句老话:“一个女婿半个儿,好闺女不如好女婿。”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女婿相当于丈母娘家半个儿子,女儿将来结婚之后,会将女婿当成亲儿子一样疼爱,也期望女婿像儿子一样孝顺自己。
所以,作为女婿,妻子的父母如同自己的父母,就算你再婚,都应该有尽孝之义务。
既然你娶了人家闺女,只要是没离婚,那么你就和丈母娘家的关系是剪不断,扯不断的。
就拿我幺舅的真实经历来说。
我幺舅是74年的,是经历过两段婚姻的人。
前段婚姻是因为前幺舅妈不幸溺水身亡结束,后段婚姻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在17年再婚的,也就是我现在的新幺舅妈。
提起前幺舅妈,说真的,一句、两句真说不清楚。怎么说呢,前幺舅妈脑子有点不太灵光,也许是小时候受了什么刺激,才导致她有时候说话语无伦次,做事也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当然,前幺舅妈正常的时候,感觉做事,做人还挺不错的,但一到犯糊涂,就说话摸不着边际,喜欢自言自语,还喜欢骂人(也就是别人说的神经质)
可能有人问,既然知道你前幺舅妈脑子有点不灵光,那么你幺舅为什么还娶她呢。
说真的,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以前的农村婚姻都是讲究媒妁之言的,两个人的结合是需要中间人牵线搭桥的。
我记得幺舅是96年结的婚,当时幺舅还在福州打工,外婆就自作主张替幺舅选了门亲事。
等幺舅过年回家后,外婆就告诉幺舅替他选了一个媳妇,还让幺舅准备一下,娶新媳妇过门,娶了媳妇再出去打工也不迟。
幺舅当时也没有反驳外婆的意思,也觉得有理,毕竟拿幺舅的原话说:适婚年龄到了,该结婚了。
但幺舅也提了个条件,让见一下姑娘本人,他才同意。
然后,幺舅就提了些贵重物品,拜访了他后来的丈母家一家,也第一次见到前幺舅妈。
说真的,第一次见面,幺舅觉得前幺舅妈还可以,人长的文静,给幺舅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姑娘还不错,也就默认了这门亲事。
96年,幺舅就把前幺舅妈娶回了家。
哪知道娶回来后,隔了半个月,幺舅跟前幺舅妈生活在一起,就发觉有点不对劲:前幺舅妈平时看起来正常的很,但有时候说话语无伦次,做事毫无章法可言。
幺舅就把这事悄悄反应给了外公、外婆。
外公,外婆看在眼里,也发现这个新媳妇脑子有点不太灵活,就托媒人问问咋回事。
原来是,前幺舅妈小时候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也或许是某次发烧烧坏了脑子,总之,精神有点不太正常。
前幺舅妈一家曾经也替幺舅妈治疗过,时好时坏,平时看起来正常,能做事,能干活,但关键是一到时候“发病”,就不正常了,做的事常人难以理解,有点偏执。
这事,在之前媒人说媒时,是瞒着外婆的,根本没把实情告诉外婆的。
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外婆一家也只能接受了。(毕竟前幺舅妈的病也不是太严重,还有治愈的可能性)
后来的事,幺舅就带着幺舅妈去福州打工了,期间前幺舅妈陆续生下了一儿一女。
如果生活是照着剧本的美好演下去,幺舅有了一儿一女,人生也算是圆满了。虽然前幺舅妈有点瑕疵,但并不影响幺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奋斗。
但有的事情是命中注定的,有的人命已经被上天安排好了,有时候根本没法改变。
不幸的事发生了!!!
14年初夏某天,本来一切正常的前幺舅妈突然犯糊涂,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跑到附近一条小河,跳河自杀了。
当时,幺舅还在上班中。接到福州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告之前幺舅妈不幸遭遇后。
幺舅呢,起初还不信,人还愣神了一下,但随即回过神来,马不停蹄赶到事发地点,只见前幺舅妈遗体已经被打捞上岸了,人也已经被水泡发涨了,脸都已经变形了。
后来的事,前幺舅妈的遗体就在福州当地火化后,幺舅带着她的骨灰回老家安葬了。
拿幺舅的话说,她走了,反而我轻松了。也许这就是前幺舅妈的宿命,她解脱了,幺舅也解脱了。
虽然前幺舅妈不幸溺亡,但幺舅并没有断了跟前丈母娘家的联系,逢年过年,过节都会买些贵重礼品去看前丈母娘一家。
期间,幺舅还不定期给前丈母娘家打钱💰来着。
其实,幺舅的前丈母娘家还算通情达理的,也理解这些年幺舅的苦衷。前幺舅妈不幸溺亡后,娘家人并没有为难,责怪幺舅的,也没说幺舅一句坏话。
还有,幺舅的前丈母娘还让幺舅不要给她打生活费了,说幺舅挣钱也不容易,两个孩子还在读书,这钱还是花在孩子身上为好。
我想,幺舅的前丈母娘家人也明白自己的女儿是个什么情况,她发生不幸,也是娘家人意料之中的事,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16年,幺舅的前岳父不幸中风,瘫痪在床,幺舅这个前女婿,隔三差五去看望护理,并送些钱给前岳母一家。
16年下半年,他的前岳父就走了,当时幺舅还按照农村习俗,披麻戴孝,包白头巾,忙上忙下,亲自抬棺,送走了他的前岳父归山。
虽然前幺舅妈不幸走了,但幺舅的今后日子还长,生活还得继续。所以,17年下半年,幺舅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新幺舅妈。
新幺舅妈,虽说是个离过婚的女人,还带了两个女儿,但人品真的好得不得了,很有能力,是个会过日子的女人,而且对幺舅的儿女也很照顾。
所以,幺舅再婚后,日子比以前活的滋润了不少,人也发胖了不少。当然,幺舅现在很听新幺舅妈的话。
虽然,现在幺舅再婚了,但幺舅还是在逢年过节去看望他的前丈母娘,还跟前丈母家一家亲戚也有来往。
平时,如果遇到什么事,幺舅也会第一时间去处理他前丈母娘一家的事情。(当然,幺舅也会提前给新幺舅妈说,幺舅妈也支持幺舅的行为,毕竟亲情还在,人之常情)。
所以说,从幺舅的亲身经历来看,前幺舅妈虽然不幸离去,但幺舅依然跟前岳母一家有来往。毕竟,于情于理,幺舅的两个孩子毕竟跟前岳母一家有亲情关系,怎么能割舍得掉呢。
所以,回到话题,妻子故去后,该不该跟丈母家一家有来往,有联系,我觉得作为半个儿的女婿,应该来往。
原因如下:
一:从道德层面说,不能断来往。
妻子不幸离去,断了和丈母家一家来往,于情于理,是不理智,是不道理的行为,毕竟人虽离去,但亲情关系还在,这是不能割舍的,是剪不断,扯不断的。
在我们这边农村,这种情况是常态,配偶正常过世会依然当亲戚来往,因为没有谁对不起谁。
二:有句话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
从故去的妻子身上看,我离去了,你就断了我娘家人联系,你是不是做的太绝了,人还是要讲究人情世故的,做人还是要摸着良心。
不能因为我故去的原因,你就抱着“人走茶凉“的自私想法,断了我娘家人联系,这还算人吗?
等你百年后,你有什么面目见地下九泉的前妻呢?
所以,有些事情不能做太绝,要学会知恩图报。
三:从子女的角度看。
这个更没法断了,毕竟亲情血浓于水,你的子女还喊岳父母,外公,外婆来着,这亲情关系怎么能说断就断。
四;做人不能忘本,更不能忘了初心。
当初人家把闺女嫁给你,是对你的认可与信任,纵使你今后再婚,重组家庭,但丈母家一家该去看望你还得去看望,明白吗?
不管丈母娘对你怎么样,她们家都是你老婆的娘家,也是你半个家!这是情义,你有义务,也是你应尽的责任!
当然,有的质疑说,你说的那么轻松,这种事情分情况吧!
我都已经再婚了,重组家庭,是不是该考虑现任的感受呢,毕竟前丈母家都已经是过去式了,不是每个现任都那么通情达理。
说真的,个人认为,如果和前丈母娘家感情不错的话,时不时走动一下,一起吃个饭什么的,了解问候一下是应该的,也是为自己的亡妻尽一份孝吧!也是对自己最大的心理安慰。
如果确实不方便走动的话,可以寄些东西过去,又或者在过年、过节时转一些钱过去,让老人家生活上好过点、心理上也好过点了。
写到最后,我想说,女婿和丈母娘家的关系,还真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所以,与其简单想断关系,还不如多抽时间替亡妻想想,人家的父母失去女儿,有多可怜,无助。
还有,这样的做法真的值得吗?
百年之后,你再遇到前妻,人家又会是怎么想呢?
出门一里路,各有各乡风。妻子去世是否还需要和丈母娘家来往不来往,这是一言难断的事 这是要看妻子是怎样死的情况来确定往来不往来 。人一走茶就凉的人也有,人一走情还在的人也有。要看妻子死的原因,要看妻生没生孩子,要看女婿人品怎么样,要看妻子娘家人怎么样。
在我们这里,如果妻子生了孩子那怕妻死了还是要走的,因为孩子要外婆家,外婆家也要亲外甥,纪念自己的女儿,并且外婆家对外甥特別器重,因为是自己女儿的亲生骨肉;如果妻子死了没生孩子,丈母娘家开始还是要走几年就丢掉了不往来,特别后来女婿重找了老婆更不往来;如果是夫妻吵嘴打架寻死了,那就完全不往来,丈母娘直接拒绝老死不往来,一世是仇和恨;即使女的生了孩子也不同意女婿往来,但是对孩子还是同意往来,并且外公外婆舅舅都欢迎外甥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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