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
在3月15号这个人们忙着打假的日子,邓伦不幸撞上了“打假”枪口!15日,上海税务局对邓伦涉嫌偷税漏税问题进行了查处。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看到明星偷税漏税的新闻大家可能都习以为常了,但是大家心里会有同样一个疑问:明星收入这么高,为什么还要偷税漏税?
为什么他们都会肆无忌惮的偷税漏税呢?甚至不惜自毁前程!原因就是他们贪心不足!按道理说他们赚钱相对来说轻松一点,在取得名声的同时也获得了金钱!就这样他们还都不满足,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他们不得以身犯险,最后掉入深渊!毁掉自己的一生!除了这些原因,还有以下几个现实的原因:
第一,明星收入税点比普通人的收入税点要高得多,综合税点约为41.78%,对于如此大的收入基数,明星们在缴纳的时候就会“肉疼”了。
第二,明星们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偷税漏税,那是因为违法成本很低,在被税务部门发现后,只要补缴罚款就可以了!
第三,为了满足自己日常的花销和团队的支出,他们就会从税费上面动脑筋!有的明星片酬不是很高,经常入不敷出,为了满足公司的正常运作,他们不得不以身犯险!
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一切犯法都有迹可寻,作为公众人物的他们更是人们时刻注意的对象!
明星到底是怎么偷税漏税的呢?一般而言一共有4种惯用手段
第一种:阴阳合同。
一份合同是公开的,光明正大的,合同上标注着这部戏的片酬是多少钱,一共需要交多少税。还有一份合同是不见光的,只有制作方和明星本人知道,这份合同不需要报税缴税,因为别人都不知道这份合同的存在。
第二种:做假账。
做假账容易,但想瞒过专业部门是很难的,需要专业的人才去做,而且想做得滴水不漏几乎不可能。
第三种:股权代替片酬。
演员来演戏,制片方除了给一定的片酬之外,还会给一定的股权或者分红。这不算片酬,所以不算违规,而且这些在纳税方面,和个人所得税也是不一样的,会更少。这也是偷税漏税的一种手段。
第四种:多个工作室。
因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一样,个人所得税要高得多。所以,明星接工作,就以工作室的名义来接。这样一来,你懂得了!
现在,随着管理越来越完善,这些方法逐渐不能用了。正如央视对“邓伦逃税事件”的评论,“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
这是习惯毛病。1. 从中国
古时候起就没有个人缴税、主动缴税的习惯,所以,中国国民没有主动缴税的习惯。2.没有主动缴税的意识,不熟悉税法,不知道不清楚怎么交?该如何?都是糊涂。3.侥幸心理人人都有,自以为没人知道,能逃就逃,能偷则偷。逃一次税,心理产生窃喜之意。4.对钱的欲望无根底。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就是数字增加几个零吗,积攒多少算够?用远无止境是正话,贪得无厌是反话。5.当然也不乏故意偸逃税之人,认为这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的,交给国家太可惜,千方百计偷逃税也是有的。6.明星也是个人群,同样分上中下,有主动合法纳税的,自然也有被迫无奈的。7.监管系统有漏洞,个把人被某个小县、市叫去做了一次演出,有可能没人知道,也就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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