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说一下:
一、各国武装力量构成
1、从事征战的正式武装
当时各国的正式武装,大体分为正规部队与地方部队两部分,正规部队由朝廷直接掌握,地方部队由郡县尉统率,但也随时可调归朝廷使用。正规部队通常用于野战攻城,地方部队多用于守御戍边,当然这种职能区分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正规部队也有用于守边的情况,像赵国李牧等就曾统领大军在边地守御。
当时各国的正式武装,在性质上向常备军方向发展。在奴隶制社会,国家虽然也有一定数量的常备军,如西周时期的“西六师”、“成周八师”等等,但由于国野畛域的存在,军事制度上“兵农合一”色彩十分浓厚。但到了战国时期,列国通过开展变法运动,全面废止了井田制度,从而瓦解了“兵农合一”的社会基础,为国家武装的常备军化开辟了道路。
从史籍及出土秦简等材料来看,秦国那种“正卒”和“戍卒”已不是单纯的遇事征发的民兵,而是一定意义上的常备军了。其他各国的情况不像秦国那样的典型,但其军队已逐步正规化、常备化当无问题。
当然,通过临时征发民众大量参军以组成一定规模正规武装部队的现象,在战国时代也比比皆是。在长平之战中,秦王征发河内地区“年十五以上”的民众“悉诣长平”投入战略决战,就是明显的例子。《战国策·楚二》载楚昭常语:“我典主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这里的“悉五尺至六十”,即指临时征发的民众。
这些现象的存在,当是战国期间战争频繁、剧烈所致。因为频繁而激烈的生死斗争,需要征发更多的民众参战,而不能仅仅局限于常备武装的攻战守御。
2、禁卫军部队
禁卫军是保卫各国最高统治者——国王以及王室的警卫部队。警卫部队在历史上起源甚早,早期奴隶制社会中统治者的扈从人员,就是这类性质的部队。在周王朝则称为虎贲、虎士或虎臣,春秋时各诸侯国也有这种部队,如楚国的“宫甲”、“东宫”。
到了战国,这种警卫部队仍继续存在,如赵国有相当数量的宫廷卫队,称为“黑衣”。赵文王时有“剑士夹门”者,所谓剑士,就是携带长剑的卫士。另外像各国设置的郎中、卫尉、中尉等武职官吏,其职责也是统率卫队或禁军,负责警卫国君、宫廷及国都等事宜。
3、族军的没落
春秋以前,王、诸侯、卿大夫等大小贵族大多拥有以本宗族成员组成的私属武装,它通常被称为族军。其成份多半为大小贵族和平民上层,配备有较好的武器装备,平时起保卫贵族和宗邑安全的作用,战争时加入国家武装。春秋时的大诸侯国如晋、楚等,其卿大夫拥有“私卒”、“私属”很普遍。
像《左传·宣公十七年》载,晋卿卻克请求晋君发兵攻齐未获允许,就进而“请以其私属”伐齐。杜预注:“私属,家众也”,亦即族军。敢用族军去攻打一个大国,可见当时卿大夫的族军数量相当可观。
到了战国,这类贵族私有的族军武装,随着旧的宗室贵族的沦丧没落而实力消减,又随着宗邑分封制度的崩溃而逐渐被取消。
像魏国赫赫有名的信陵君,在赵都邯郸被围,亲戚恳切求援的情况下,由于自己没有真正的武装,计无所出,只好准备带一些宾客上战场。由此可见,族军的消亡表明战国时代确已清除了贵族分割军力和军权的制度,使军权统一在国君的手中。
4、谪徒兵和奴隶兵
所谓谪徒兵就是由罪人充当的军队战斗人员。春秋时期,罪人从军作战的情况相当普遍,如《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记载,吴伐州来,战于鸡父,吴王即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与陈”;又如在吴越战争中,越王让死刑罪徒为兵,都反映了这一情况。迨至战国,这种以谪罪徒为兵的现象依旧继续存在。
战国末年成书的兵书《六韬》中的《犬韬·练士》中曾提到“有胥靡免罪之人,欲逃其耻者,聚为一卒。”可见当时军队中有把刑徒囚犯编勒为一定编制作战单位的做法。至于实战中征发谪徒兵奔赴前线参战的情况亦多有之。秦末农民战争爆发后,秦统治者就动用骊山刑徒为兵,使其在少府章邯率领下向农民军反扑。这虽说是秦代的史实,但是将其视作战国“故事”的重演,也不失为一个例证。
奴隶兵。征发部分奴隶从军,充任军队后勤给养方面的职事,是奴隶社会中常见的现象。春秋晋国赵简子誓辞云:“人臣隶圉免”,就是例证。战国虽已是封建制社会,但是社会结构中奴隶制的残余仍有大量的保留,奴隶人数相当可观,这反映在军事制度上,就是武装力量构成中奴隶兵的成份仍占一定的比例。当时人们常提到“厮徒十万”、“厮徒负养在其中矣”,其所称的“厮徒”,就是后勤兵。
有关史书指出,所谓“厮徒”,乃“谓烹炊供养杂役”,这中间有一部分人实际上就是奴隶身份的辅助兵。
但无论是谪徒兵还是奴隶兵,人数都比较少。在当时各国的武装力量构成中只占不大的比例,应当视为一种辅助性的武装人员。
二、各国兵额约数
1、兵额的急剧扩大及其意义
战国时期各国军队的数量普遍比以往扩大了,各国兵额不断呈上升趋势。早在殷商、西周时期,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并受“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制度的束缚,当时军队总的数量是比较有限的。这从当时军队的组织编制上就可以看出来:军队的最高建制是“师”级,“军”的建制尚未出现。
进入春秋后,周王室权力下移,诸侯国之间不断进行争霸战争,使军队数量相应得到递增,“军”的建制开始出现。但总的来说,当时军队数量还不是很大。《左传·襄公十四年》说:“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周为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管仲治齐,士乡十五,共三军,为三万人。晋文公在城濮之战前作三军,亦不过三万多人,以后虽不断扩充,为三行,为五军,乃至为六军,但至多也不过六七万人。
到了战国,情况发生急剧变化,战争更加频仍,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军队人数随之成倍增多。这种情况的发生,当然不是突如其来的,而是肇始于春秋晚期。当时,随着郡县制的初步推行,各国的兵力得到较大的增加,如晋国在鲁昭公时全国有49县,每县有100乘兵力,全国共有4900乘兵力。这比之于城濮之战中晋动用700乘兵力,增加了6倍。
又如楚国,灵王在位时单是陈、蔡、东西不羹四个大县,赋皆千乘,共有4000乘,再加上申、息等县和其他地方的军队,兵力当有万乘,兵员有数十万人。所谓“万乘之国”便在这时出现了。到了战国,兵员的剧增更是以无可遏制的势头上升。如苏秦所说:秦楚两国都是带甲百万,齐、赵、魏、韩、燕诸国也都是带甲数十万。
光是长平之战,白起坑杀赵降卒就达40万之多。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军队人数是多么的庞大。
战国时期,军队人数的剧增,是当时社会生产发展水平以及新型社会政治制度的确立的必然产物,对于古代军队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恩格斯曾经指出,军队组织结构的变化,不仅同武器的发展水平相适应,而且也同一个国家可应征入伍的人数有关。一个国家可抽出服役的人数的多少,又同该国社会生产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政治制度有关。他认为,与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军队相比,资产阶级军队的数量要大得多,众多性是现代文明军队的两大特征之一。
用恩格斯分析现代军队的上述见解,考察我国战国时期的军队发展情况,这种分析同样可以成立:即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较之于已落后的社会制度,可为军队人数的众多提供条件。资产阶级国家的军队较之于封建专制国家的军队具有“众多性”,同样,封建国家的军队较之于奴隶制国家的军队,在通常情况下,也具有“众多性”。
2、战国七雄兵额概况
战国时期,各国疆土面积大小、民众数量多少各不相同,加上各国变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有很大差异,影响到各国的兵额多寡不一。终战国之世,在不同时期也不一样。史料记载也不尽相同。大略而言,当时七国的兵额情况是这样的:
(1)燕国
据苏秦估计,在燕文侯时:“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车七百乘,骑六千匹,粟支十年”。
(2)赵国
据苏秦估计:“当今之时,山东之建国,莫如赵强。赵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十年。”赵国有带甲数十万完全是可能的。陈傅良《历代兵制》指出:“赵括长平之败,丧师四十五万,而破燕粟腹尚二十万。李牧败匈奴亦车千三百乘,骑万三千匹,百金之士五万人,彀者十五万人。”
(3)魏国
关于魏国的兵力,有苏秦、张仪、须贾三人不同的说法。苏秦对魏王说:“今窃闻大王之卒,武力二十余万,苍头二十万,奋击二十万,厮徒十万,车六百乘,骑五千匹。”
同是《战国策》所载,张仪的估计则不同,他对魏王说:“魏地方不至千里,卒不过三十万人。”两说的差异,当然是由于苏秦、张仪各自站在合纵、连横的不同立场,因而前者夸大魏国的力量,后者缩小魏国的力量。
魏人须贾说:“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兵,以止戍大梁,臣以为不下三十万”。动用主力部队戍守大梁竟达三十万人,加上分布在其他地区的军队,魏国军队的人数当超出张仪的估计。但是否能达到苏秦所称的数量,却依旧是个疑问。
(4)韩国
韩是七国中最为弱小的国家,其军队总数也较他国为少。苏秦说:韩“地方千里,带甲数十万”。张仪则说得更具体:“料大王之卒,悉之不过三十万,而厮徒负养在其中矣,为除守徽亭鄣塞,见卒不过二十万而已矣。”苏、张两人对韩国兵力的不同估计,《七国考》已正确地指出了原因:“苏秦合纵,匿短举长;张仪连衡,匿长举短。”
(5)齐国
苏秦估计:“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齐车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锥矢,战如雷电,解如风雨,即有军役,未尝倍(背)太山,绝清河,涉渤海也。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
(6)楚国
楚国自春秋以来一直是南方大国,国土广阔,人口繁庶,因此,它的军队数量是相当可观的。苏秦对楚国兵力的估计是:“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资也。”江乙也说:“今王之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
楚国弋射者也认为:“今楚之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犹足以踊跃中野也。”楚国拥兵百万,也是为敌对国家的人们所承认的。如蔡泽就曾指出:“楚地持戟百万。”楚国早在春秋时就有三军、九军的编制。如《淮南子》载:“楚庆王曰:‘陈为无道,寡人起九军以讨之’”。进入战国以后,其军队总额有了更大的发展,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7)秦国
七国之中,秦国变法最为彻底,统治者奖励耕战,崇尚首功,因此其兵力最强极为自然。张仪估计:“秦带甲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虎挚之士,跬趵科头,贯颐奋戟者,至不可胜计也”。苏秦在起初搞连横时也说:秦“战车万乘,奋击百万”。
范雎指出:秦“战车千乘,奋击百万。以秦卒之勇,车骑之多,以当诸侯,譬若驰韩庐而逐蹇兔也,霸王之业可致”。此外,秦国还把妇女编组成军。《商君书·兵守》中云:“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
秦国的军队不仅数量众多,而且训练有素。在七国之中,秦军的战斗力最强。关东六国一提起秦军,莫不谈虎色变。荀子曾说:“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这是很客观的论断,反映了秦军的实际情况。
这是因为:
第一,说明当时各国军队数额的材料主要来源于汉代刘向等人编纂的《战国策》一书,《战国策》虽说是现存的最集中反映战国史实的古籍,恰如鲍彪所言“《国策》,史家流也。其文辩博,有焕而明,有婉而微,有约而深,太史公之所考本也”,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但其书毕竟主要为战国纵横家游说诸侯、纵横捭阖、猎取富贵之言辞的汇编。
苏秦、张仪、公孙衍、陈轸、苏代、苏厉等人,“生从横短长之说,左右倾侧”,朝秦暮楚,徒逞口舌,“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
这种情况下,策士们的言辞真实可信程度如何,自然应该打折扣。他们所提及的各国军力情况,有的夸大,有的缩小,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所以才会出现对同一个国家的兵力估算各异的现象。
第二,各国兵力数不能看成是各国实有的现役兵力数,而应该视为当时各国所能征发的兵额总数,即如苏秦所指出的以一户三男子从征为率所能组建的军队员额。这说明,各国所谓“带甲百万”、“带甲数十万”,指的实际上是可供征发的人员数额,而并非齐装满员的军队数额。从当时的总人口与军队数额之间的比值关系来看,《战国策》所提到的各国军队的数额也应该看作是可征兵数。
据学者研究,西汉前期全国人口总数约二千余万,以此上溯推测战国各国总人口之和,应低于上述数字,再考虑到战国二百余年战争频繁,“杀人盈城”、“杀人盈野”导致人口锐减的情况,战国人口数还应当再打一个折扣。
如果七国的军队总数果真有数百万之多,那就再没有多少劳动力可供从事耕作生产了。这在实际生活中是无法想象的。但另一方面,由于各国在特殊情况下经常动员征发全民参战,如长平之战中秦王征发“河内五尺以上悉诣长平”,说当时各国分别拥有“带甲数十万”、“带甲百万”也是可以成立的。
(正文完)
梁启超的《饮冰室文集》有一篇文章叫《中国史上人口之统计》,专门研究过。
先是参考苏秦、张仪在游说六国时提到的各国军队信息。我摘一些原文:
“苏秦言齐、楚、赵,皆车千乘,骑万匹;言燕车六百,骑六千;言魏车六百,骑五千。张仪言秦车千乘,骑万匹”。
“苏秦说六国,于燕、赵、韩、齐,皆言带甲数十万;于楚则言带甲百万;于魏则言武士、苍头、奋击各二十万。张仪言秦虎责之士百余万。”
当时兵制是“车一乘,骑十匹者,则配卒一千人”,梁启超根据这一比例推出最终结论——秦国和楚国有“千乘而卒百万”,赵国有“六百乘而卒六十万”,战国七雄总兵力700万左右。
最后参考一下,《史记·秦本纪》及《六国表》的记载,从秦孝公至秦始皇13年间,秦国斩首六国军队120余万,算上秦国军队的损失和六国自相残杀造成的死亡人数,战国七雄死亡士兵达20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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