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比郡县制与分封制异同,需要追根溯源,弄明白二者究竟是为何而生。
比较完善的分封制,最早出现在西周。周人第一次东征,虽然推翻了商纣王统治,但天下大局并未就此彻底稳定。按张荫麟先生所说,“殷都的陷落和商朝的覆亡,只是周人东向发展的初步成功,商朝旧诸侯的土地并不因此便为周人所有,而且许多旧诸侯并不因此就承认武王为新的宗主。”也就是说,虽然周人已经占据了渭河平原、山西东部和南部、河南西部和北部,但当时东亚大陆上的其它区域并未被周人彻底征服。即便是商王畿之地,虽然已经被周人占领,可因为多数商人中上层依然没有完全臣服,依然是一处暂时平静的火山口。
周武王去世后,周公接管了周王室大权。远在东部的“三监”对周公有疑心,进而发起了规模浩大的叛乱。这看似一场周人的内讧,但根源还是在于第一东征并没有臣服殷商遗族。所以“三监”一作乱,周人第一次东征所获得的成果几乎丧失殆尽——崤山以东的地区几乎全部落入叛军手中!
反叛势力分布在山西、河南、山东、安徽等等广大区域,这对于周公来说是个相当大的挑战。单凭周王室,要想在短时期内镇压这么大范围的叛乱,确实是有些力不从心。周公二次东征后,往往刚平定一个地方,另一地方又起来反叛了。所以,军情紧急,周公整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常常“一沐而三捉发,一饭而三吐哺”。为了更有效率地平息叛乱,周公这才寄出了分封制(封建制)。
西周分封制的实质,“乃是一种侵略性的武装移民与军事占领”(钱穆·《国史大纲》)。把天下未服之地按人头划分给功臣和周人叔伯兄弟,鼓励他们以武力去征服、占领这些地方。当然,分封的诸侯也因此而获得对分封地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的绝对控制权,而且还能世袭传承。分封制对于任何人,都是一个难以阻挡的巨大诱惑!
在王室分封制大旗下,周人纷纷如出笼猛虎,到各地去抢占领土。最终,在三年内周人就平定了这场声势浩大的叛乱,同时将周人领土顺势扩张到了西到甘肃,北到山西中部,东北到河北、北京,南至江苏安徽等等广阔区域。周人扩张的势头如此迅猛,分封制带来的激励效应就是其中一关键因素。
分封制之所以会诞生,就是因为周王室凭借一己之力难以彻底平息叛乱,只能调动诸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分担周王室平叛的压力。分封的地域,就是周王室给诸侯们所分配的“原始股”。
但从西周初到西周晚期,经历长时间沉淀之后,分封制的弊端日益严重。
分封制的最大弊端,就是任何一诸侯国事实上就是一个独立王国。早期诸侯与周王室关系密切,周王国在面对任何外来威胁时,都能集合诸侯之力、一致对外,显得异常强大。但经过一两百年后,诸侯与周王室的关系慢慢被时间所冲淡,王室向心力日渐衰弱,周王室对诸侯国的控制难度也大大提升了。
西周中晚期时,西北犬戎屡次入侵渭河平原,东南淮夷也数次进犯成周洛邑。面对犬戎和淮夷的强势入侵,周王室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在周懿王时,甚至为了躲避犬戎入侵,被迫将国都从镐京迁徙到了犬丘!
表面看来,这是是因为王室实力上的衰落。犬戎和淮夷能轻易突破周王国的设下重重防线入侵到周王畿内,各个防御要点上的诸侯难辞其咎!所以,王室实力的衰弱的根源还是在于分封制:组织架构上,分封制已经把权力完全下放给诸侯,难以再收回;在激励上,分封制已经把激励作用发挥到极致。正因如此,周王室对诸侯的号召力大大削弱,使得诸侯慢慢失去了对王室的敬畏之心。
即便在周厉王和周宣王时期,周王室进行了两次重大变革,但因为无法彻底变革分封制,最终西周还是在周幽王手上灭亡了。
西周灭亡后,最早反思西周灭亡并意识到分封制弊端的人,是楚武王熊通。
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楚武王率先创立了县制:在灭了权国后,将权国改成了权县。这是郡县制的雏型,在历史上意义极其重大。早期县制对比分封制,最大的特点是任命制而不是世袭质。楚国的县尹,都是由楚王任免,一旦县尹被俘、失职或出现其他意外不能履职,楚王可以及时改任他人。因此,任何一位县尹都必须听命于公室,否则就会立刻被撤换。如此一来,楚国任何一个县都由公室直接掌控,大大增强了楚国实力。楚灵王灭陈、蔡为县后,他就曾自豪地说出:“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诸侯畏我乎?”——这就是县制的威力!
楚武王虽然创立了县制,但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分封制的影响。县制之下,县尹(或县公)仍然独掌本县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大权。楚国早期的扩张过程中,常常可看到申、息之师,而申、息二县之公就是这两支军队的主帅。这种模式,在县尹忠于公室时,不存在任何问题。可一旦县尹有了异心,拥有军队和城邑的县尹就成为公室的巨大威胁。
公元前529年,在楚灵王率兵出征乾溪后,亲弟弟蔡公弃疾就与其他两位兄弟携手,率陈、蔡之军杀入楚都,杀死了楚灵王儿子、成功篡位!
楚平王篡位能进行地如此顺利,掌控了陈、蔡两地的兵权是一关键因素。后人意识到了这一弊端,所以在成熟郡县制下,逐步将政治、经济、军事权分离,郡县官长权力大多集中在政治,军事权则完全剥离出去了。
因此,郡县制与分封制的最大区别在哪?
首先,郡县制是任命制,分封制是世袭制。其次,郡县制下,官长多数情况下仅拥有治权,而无军事权;而分封制下,诸侯完全掌控了辖区内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大权。从效果上看,郡县制显然更有利于中央集权,而分封制下则分权势力更加强大。
郡县制是中央集权的国家组织机构。是由郡县的官员,是皇帝直接的行政任命长官,归中央集权统一领导,直接管辖各个职能机构。而分封制是独立的国家,天子不能干预诸侯国内部事物,官员也是世袭贵族血缘所得,天子只是名义上天下共同军队统帅,却到最后还无力统治自家军队。郡县制有集国家之力,办大事,成大业,开疆拓土用大国家之力量汇集,皇帝号令也有强大无比能力,选拨人才更加宽阔海量,更能集中智慧,汇集中华英才,成为泱泱大国。而分封儿孙越来越多会由于长期分裂国家。国家所变分裂越小力量小人才越少变得越弱。极易受侵略而消亡。
郡县是中华民族智慧,首先在魏国创立执行,在秦国变法推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进一步强制实行。是中华民族都长期能汇集在一起不分种族人群,强制法律管辖执政的法制机构。不是分封制家族血缘人情机构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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