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好兄弟合伙创业做生意,要未谋进,先谋退。
创业开始前先设置好兄弟的合伙人进入、调整、退出机制,白纸黑字约定好,用共同的利益去追求共同的情谊,把利益和情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具体建议如下:
1.股权架构设计的核心关键是顶层确定好核心大股东,不要均分股份,保证控制权,底层分公司确定好分红权,增加动力机制。
2.针对联合创始人可以考虑分年份成熟股份,按业绩兑现股份,针对人力股与资金股对应出资额,岗位职责确定好股权比例。设置好公司红线,违规处罚机制,约定合伙人的升降进退制度。
3.同股不同权,约定好股份转让、稀释细节,股东会议表决规则和程序,以契约精神来规范公司治理。
4.同股不同利,利润分配规则设计好,先分好蛋糕,再做大蛋糕。公司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创始人股份不断稀释的过程,盘子越做越大的过程。
给大家说一件真实的事。
我有一个朋友,他叫小吴(化名),其在德国留学。
有一天,他约国内的好朋友小姜跟他一起创业,因为是在网上的项目,所以可以远程。
于是,小吴和小姜一起开干了,由于两人对行业比较了解,项目推进的很快。
很快,他们的项目获得了几百万的天使投资,而这方面的功劳应该属于小姜,他跟投资人比较熟。
有了投资,招兵买马后,小吴留学结束,归来,准备要大干一场了。
然而,坏事来了。
当要准备在合同上确认,各自占多少股份的时候,小吴和小姜争起来了。
小吴说,自己的股份应该是51%,但小姜说自己的股份应该是51%。
创业的点子是小吴的,也是小吴先找到小姜的,但小姜的观点是,天使投资轮是他拉来的。
两人僵持不下,小吴说,当初说好的,我占大的。但小姜说,没这回事呀,你说过吗?
投资人和员工一起,劝说两人,但无济于事。
最后怎么弄呢?分开了,各干各的,于是,小吴拉着人马,重新起步,重新去找投资。
小姜也是拉着自己的人马,重新起步。
这是一个教训,好朋友一起创业,由于互相信任,开始谁也不开口,各占多少,这是特别愚蠢的行为。
好朋友当然可以一起创业,但是,前期该在纸上确定下来的重要条款,一定要落实下来,否则,失败了还好,若项目起色很快,到时就会有麻烦。
如果你跟某个好朋友一起创业,一开始你就提出,能不能先把大概股权确定一下?若对方颇有微词:这还没开始呢,就争这些东西。
则,这样的合作伙伴应该远离。
最后,好朋友有多种类型,臭味相投的,互补型的。
臭味相投的,一般是你们两个的能力差不多,资源差不多,性格差不多。你跟他合作,你和他都没有得到加强。这种合伙最好还是不要。
互补型的比较好,你会的他不会,他能的你不能。
如此在一起,才是真正的一加一等于二。
个人认为最好不要做,说实在话,人的内心都是自私的,尤其在利益面前会被无限放大。至于我为什么太赞同你这样做,因为确确实实在生活中有太多这样的反面例子,兄弟因为利字反目。就像电影《中国合伙人》也不就是一部兄弟结盟创业的故事,你可以参考。
首先,你们在一起做生意会涉及到许多问题,比如你的伙伴或者你是不是一个谨慎或者很在意细节的人,假如店挣钱了,月底算账,差个三五百算不上来,会不会计较?虽然有些人嘴上说着无所谓,心里一直很重视,这样就会导致你们合作崩盘。再举个例子,假如店没有挣钱赔钱了,这怎么办?继续投资下去,还是立马散伙?我听到太多这样子的事情了,刚开始做都信誓旦旦,感觉就是兄弟,可以托付终生,可一到出事情立马翻脸,各奔东西,导致烂摊子收拾不起来。
个人认为你如果想做,就不要找太熟的人,因为你们这么多年的友谊确实来之不易,不要因为一些小事影响了你们的情谊。一旦做了生意,你们彼此之间太熟了,肯定会有许多事情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直接说,不说吧,你不得劲,说了吧,两人都不得劲。如果你真的想和你兄弟一起做,那就只能是提前谈好,必须有一方不能插手生意上的事情,就等于我出钱入股,至于经营管理必须由一个人说了算。或者直接找合伙人,细节全部在合同上写清楚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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