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的敌人是清朝,而清朝乾隆帝则在《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中称:“至若史可法之支撑残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足称一代完人,为褒扬所当及”,对其评价之高,堪称空前绝后;邓世昌是清朝忠臣,光绪帝一向懦弱,写给邓世昌的挽联却是慷慨激昂:“此日漫挥天下泪,有公足壮海军威。”
这矛盾么?不矛盾。
二人虽然各自为了自己王朝而杀身成仁,但是所彰显的气节都是一样的。
杀身成仁也是出自先贤的教导,《论语•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这就是儒家精神中最可敬佩的理念之一。
你可以说史可法愚忠,为一个注定灭亡的王朝殉葬,阻碍了清朝统一的历史大趋势。
你可以说邓世昌愚昧,驾驶现代化的兵舰去撞击敌人,违反了现代化战争的常识。
然而,你却不可以侮辱他们的精神。
史书里面委曲求全的人太多了,比如五代时期的冯道,历经几个朝代依然富贵不倒,印证了另一句名言:“识时务者为俊杰”。
然而,正是因为有史可法、邓世昌这样的精卫填海一般的人物,我们的民族才历经千年血雨腥风延续至今,无论外族的势力有多么强大,无论敌人的铁骑如何肆虐,在每一次亡国灭种的危机面前,正是这种杀身成仁的精神支撑了我们的民族脊梁。
正如邓世昌遗言:人谁不死,但愿死得其所尔!他所部250名将士受此感染,毅然全体殉国。
这样的人,无论他是清朝的忠臣还是敌人,难道不值得歌颂么?
苍茫大地看了网友答案,我以为没有答到点子上,我可以用冯友兰先生的新儒学观点来分析。
传统的儒学强调:臣要忠君,也就是说你做了人家的臣,食了人家的俸禄,你理所当然要忠于人家。像一个女的,你在嫁人前有你选择的自由,一旦受了人家的聘礼,你就做了人家的妻,你就要忠于你的夫君一样。
那么回到题目上来,史可法是大明的臣,他理所当然地要忠于他的君,这是衡量他道德操守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史可法的军事才能撇在旁边,他作为兵部尚书率领为数不多的将士死守扬州城,给清军以〈城破后他兵败被杀,埋在了梅花岭,他的事迹被写进《梅花岭记》,曾编入高中人教版文言文教材,笔者三十年前学过,他为国尽忠了,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士大夫和人民的尊敬、怀念、称颂。
再看邓世昌,他一出生大清已统治中国二百余年,说明白了他再长一百岁也做不成明朝的臣了,他在明亡时还没出生,他没有忠于明朝的义务。即便明朝将亡时,他只要没做过明朝的大臣,他做清臣也与节不亏,就像一个女子嫁人前她有选择之权,他如能抗清,那是义的行为。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顾炎武,他一生誓不降清,因为他做过明的臣,他如果降臣,与气节有亏;但他长期住在做了清臣的外甥家中,他抗他的清,接受外甥的经济支助他也毫不内疚,为什么?他认为外甥从未做过大明的臣,像未婚女嫁人,有自由选择之权。
回到邓世昌身上,他不是大明的臣,是大清的臣,道德不要求他忠于大明,但道德要求他忠于大清,他开着军舰去撞曰军旗舰吉野号,最后拒绝了爱犬的相救,毅然投海殉海,这是大清的忠臣啊!同时他抵御外侮,作为标准的民族英雄,理所当然受万世景仰。
因此史邓都是忠臣,他们死了,他们还活着……
望斧正!
(1)人要懂忠心,忠必然会被人歌颂
史可法反对清朝,那是他作为明朝将领应该做的。因为从出生到生活到当官到死亡,明朝为他给予基本安定生活和学习,给他工资奖金、官兵调遣,这样的情况不知报恩,那还是人吗?因为明朝将领忠心的不太多,所以,更该歌颂。
明朝、清朝都是我们中国的朝代,为啥不能都被歌颂。除非说这句话的人,认为清朝不是。
邓世昌更不要说了。中日甲午海战,中国人与日本人对抗,为国效命沙场、正当其所。可惜的是,晚清时期的淮军内战内嬴,外战外输。淮军路陆、海军陆地防护的时候跑的比谁都快。甲午海军除了战舰指挥属于左宗棠精神调教出来的将领外,官兵、后勤等等都是淮军,不是贪腐就是贪生怕死,最后逼得将领们投降日本。所以,邓世昌就更该歌颂。
(2)我们今天都歌颂史可法,更是一种倔强
史可法的南明政权和清朝都是中国的政权。那个时期,清朝虽然已经建立,但能否由清国变成清朝并未可知,史可法所效忠的南明是否会成为明朝也未可知。两个政权为了争夺中国政权的正统政权是一种意志力较量。
史可法甚至有为这种意志力殉国之心。
(3)我们今天歌颂邓世昌,是一种不屈
大和民族和满族不一样,大和民族从来就不是中国人,而满族及其之前的女真甚至更早的肃慎却一直是我们中国人。因此,满族利用铁血在统一全国之后具备了正统性。而在甲午海战时,包括邓世昌、左宗棠、曾国藩,在此之前的陶澍、林则徐,在此之前的于成龙等等都是忠心清朝的。
现在有种人说,我们这些作者夸汉族官员例如左宗棠等人真好意思看自己汉人明朝祖宗。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他根本就不是中国人,或者是来中国移民的日本人、外国人,因为,所有活到现在的汉人,都受清朝统治了二百六七十年,如果你忠心明朝就不可能活到如今。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爱生活网】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youzivr@vip.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