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一个女人还要和她结婚,为什么呀?要为民除害吗?这是小品里面的句子。
喜欢是前提,不喜欢谈何结婚,这不是伤害人的事情吗?伤人伤己,造成一辈子的痛苦。
提出这样的问题一定是有原因的,一个是家里人逼迫要和自己不喜欢的女人结婚;一个是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只好凑合着结婚。
这两种情况都是要不得!
解放初期颁布新婚姻法,对于旧社会父母包办的婚姻准许离婚,鼓励自由恋爱,自由结婚,那个年代就提倡婚姻自主,国家都发展到现在,婚姻自主已经深入每个人的生活中。
- 婚姻不是儿戏,结婚男女双方都要为对方负责任,为家庭负责任。
- 如果你不喜欢一个女人和她结婚,你能对她负责任,照顾她一辈子,她也愿意,这个情况就不一样了!
- 我相信婚姻生活中有这种情况,我们不能一概否认!
国家和社会还是提倡有爱才有家!婚姻生活在爱的滋润下才会幸福美满!
以上观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如果不喜欢一个女人,就不要跟她结婚,不要浪费大好的时光,不要浪费你们俩之间根本不存在的感情细胞,不要耽误了女人的青春年华。
能够走进婚姻的夫妻,首先要有好感,最起码的也要不反感,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有陌生感,总是不能有“动心”、“心动”的感觉,说明你们俩没有夫妻之间的缘分。
但是,你们俩的感情有些与众不同,题主描述“女人已经苍老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请问我能喜欢她什么”?
虽然女人现在已经苍老,但是她也有年轻的时候,有青春靓丽的时光,有娇小可人的年龄,那个时候,为什么你没有嫌弃她?为什么要选择跟她在一起呢?那时候,你喜欢她什么呢?
女人老了,题主现在觉得她此时已经没有吸引力、没有魅力了,觉得女人配不上题主了,看见这个说法,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肥肥”和郑少秋的爱情。
郑少秋和肥肥沈殿霞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一个不知名的小演员,而肥肥早已功成名就,她主持的《欢乐今宵》、演的电影《富贵逼人》系列已经得到了很多观众的喜爱。
郑少秋在肥肥的帮助下,很快就大红大紫,1985年,郑少秋和肥肥走进了婚姻的殿堂,1987年生下了女儿郑欣宜。
但是,他们俩的婚姻没有持续多久,郑少秋和肥肥离婚后不到一年就跟官晶华结婚了。
很多网友都觉得郑少秋是借肥肥的名气上位,郑少秋离婚再娶的做法就是“过河拆桥”。题主此时是怎样的情况呢?
如果年轻时不喜欢女人就不要跟她结婚,她还有机会嫁给别的男人,现在她老了,如果离开她,会被很多人议论纷纷,如:
1.抛弃糟糠之妻
2.抛弃同甘苦共患难的老婆
3.喜新厌旧…
她已经苍老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离开她就是无情无义,她现在需要人照顾,在我看来,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唯有情意才最珍贵。
【我是刘芳,专注爱情、婚姻、家庭情感问答,感谢朋友们关注、浏览,祝朋友们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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