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当然可以。离婚或者丧偶的人都有追求感情、重新组建家庭、获得幸福的权利。
但是,当你考虑再婚的时候,不但要考虑对方是否能够接纳你,也要考虑对方能否接纳你的孩子。还要考虑你能否接纳对方的孩子。孩子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再婚家庭往往会出现矛盾,甚至会造成解体。在我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都不少。
(1)
张先生离婚案。
王女士离异,带一10岁男孩。通过婚介所,王女士认识了张先生。经过一段相处,两人就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王女士对经济条件好,言谈举止又温文尔雅的张先生十分满意。她深恐失去张先生,于是就隐瞒了有个男孩的实际情况,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手续。
常言道: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年后,张先生知道了王女士隐瞒儿子的事,非常生气,他到律师事务所委托我办理离婚。
我劝他,能否不离?张先生是位中规中矩但又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他说:如果当初她不向我隐瞒该子的事,我也会和她结婚的,因为我也有一个儿子。但是,她连孩子的事都能隐瞒,很难说还有什么其他事也对我隐瞒了呢!
于是,他们离婚了。
(2)
程女士离婚案
程女士离异,带一女孩嫁到李先生家。李先生有一男孩,与程女士的女孩年龄相仿。程女士再婚一年半,她找我代理离婚。法庭上,程女士哭诉,李先生儿子对她十分仇视,总要把她赶出家门;而李先生也很难过,说他再婚是为了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使他能够得到母爱。但是程女士只爱她自己的孩子,对我的孩子非常不好,有时候还诋毁我的孩子。程女士也伤心地说,今后我坚决不再婚了,我独自要把我的女儿抚养大。于是,他们也离婚了。
(3)
孙女士离婚案
十年前我代理了孙女士离婚案。她丈夫有外遇,她提出离婚。法院判离。之后她带一女儿再婚。再婚时,她邀请我参加了她的婚礼。男方有两个女儿。婚后,她把男方的两个女儿都当成自己的女儿,每次给孩子买东西,都是三个女儿一人一份,她走到哪里,都说她有三个女儿。在她无私的母爱关怀下,三个女儿都跟亲姐妹一样亲,三个女儿都把她当作了亲生母亲。如今十年过去了,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幸福美满。
因此,女人带孩子再婚,只要怀有一颗善良的心,与再婚家庭的人相亲相爱,生活定会幸福美满!
年轻的妈妈带个幼小的男孩,这画面是那么的无助又那么的悲伤!当然希望一个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再次给她们一个家!
追求幸福的家庭婚姻生活是每个人的权利,单身妈妈更是如此!我接触的离异或未婚的男士,那怕是四十几的大龄单身男都不太接受单身妈妈带个男孩!
在中国的传统认知里面,找哥带男孩的女人,等于替别人家抚养孩子,男孩既调皮又叛逆性强!费神费力不讨好!所以年轻妈妈再次追求婚姻时,首先确任对方接受孩子、喜欢孩子,并一同抚养孩子!虽然艰难些,年轻妈妈千万不要放弃希望!
在高物价、高房价、高消费的今天,面对很多年轻带孩子的离异女性,很多人退避三舍,可能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以后可能需要再生一个自己的孩子等等因素!不愿意给自己及对方一个机会!但现在社会进步巨大,社会体系很完善,亲生的也好,继子也罢!都是自己的孩子,面对喜欢的人,因为带个孩子放弃一生的美好也是一辈子的遗憾!不要让自己后悔!年轻的妈妈也要勇敢起来,积极面对以后的婚姻生活!
我是夏夏,有情感问题,关注我多多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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