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蒲松龄的小说都以恐怖中带着点风花雪夜为主,诸如:《小翠》《小倩》《阿宝》《粉蝶》........等等,说它恐怖吧也有那么一点,我记得小时候央视版的《聊斋》你那个没头的田七郎,吓得我是一个晚上没敢睡觉,可说是我童年时最大的噩梦,便是到了现在,每当我看到农村中挑水,担柴的老汉,总还有点后背发凉的感觉,似乎他们的头随时随地会掉下来一样。说它不恐怖吧,似乎也没什么错,因为里面的确有不少情情爱爱,风花雪月的故事,为《聊斋志异》削弱了不少恐怖的气氛,甚至有时候我都认为是一片言情小说了。
所有说,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面其实多数都是借物喻志的小说,并不怎么恐怖;往往都是狐仙,鬼怪最后化成人形来报恩的,其实,真正描写‘非人类’的物什几乎没有,什么血腥,恐怖的场景也是一笔带过,对读者的感官冲击小的可怜;然而,无独有偶,这《野狗》却是里面唯一一个真正的血腥,恐怖的恐怖故事,是最为骇人的一篇小说。
说了这么多,下面我们便来看看《野狗》的原文是咋样的: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译文的大致意思是说:这个明末清初啊,一个叫于七领导的农民起义,后来在清军强势镇压下,失败了,于七败走,最后做了和尚;结果抓不到罪魁祸首的清政府便把怒气诛连到了他的手下,甚至是他的亲戚朋友,同乡身上;于是,一时之间,被杀的人不计其数,甚至一个村庄一夜之间血流成河,到处都是尸体.......原文中的‘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你可以理解成:于七叛军杀人如麻,也可作清军杀人如麻解,反正就是擅于打擦边球的蒲松龄一种模棱两可的写法,作用就是:让统治者猜不着他的意思,继而不能治他的罪!
这《野狗》的故事啊,大概就是于七失败那一会所发生的事情;话说一个叫李化龙的‘于七叛军’在山中躲了一阵后,认为差不多了,便准备返乡,打算和媳妇温存一番,可谁知,路上却碰到了大兵宵进(巡逻的清朝警察),惶恐之下,怕招致杀身之祸的李化龙在急中生智之下,便一下子藏在了跟前的死人堆中,清朝巡警没有发现,李化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然,当他正准备爬起来,重新上路的时候,却发现,他旁边的尸体比他还着急,一个个迫不及待的‘站’了起来,那情景啊,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瘆’,群尸中有的少块肉,有的没腿,有的没手,有的没屁股......最恐怖的是有一俱尸体脑袋被砍掉了,只有皮连在脖子上,竟也站了起来了......(娘的,这不就是蒲松龄版的《行尸走肉》吗?)
看来,蒲松龄大大居然还是僵尸的发明者啊!
此等情景不要说亲眼所见,就是读起来都觉得心悸,你说作为当事人的李化龙害不害怕?
然而,一恐未平,却是一恐又起:
只见其中一僵尸居然开口讲起话来:
“我说,尸兄尸弟们,要是这时候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众尸兄尸弟闻言耸耸肩,摇摇头:
“凉拌!”
接下来,众僵尸们便又重新趴了回去
于是,周围又恢复了一片死寂.......
又过了一会,耳边听不到动静,以为没事了的李化龙又重新站了起来,然而,正当他站直身子,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大气之时,却突然惊恐的发现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正一边啃着众尸兄尸弟的脑袋,吸食着他们的脑浆,一边看着自己......
狗头人身!
擦——
这不是群尸口中的“野狗子”大人吗?
此情此景,李化龙只好继续‘装死’,为了不让怪物啃食自己的脑袋,他还特意将旁边的尸体多压了几俱在自己身上,这样左一层,右一层的尸体压在身上,等怪物‘翻’到自己的时候,恐怖早就饱了,说不定,到时候怪物大大又良心方向,便悄咪咪的放过了自己......
只是,这一切都只是李化龙的幻想而已,怪物发现了李化龙这个活物,顿时‘喜上心头’,直接丢开口中的尸兄尸弟,直接朝着后者走了过来......
怪物很快就三下五除二的将叠在李化龙身上被他用作备胎的众尸兄尸弟给扒拉了开去,直接将目标锁定在了李化龙身上......
李化龙一看,没了折——
最后只好来个鱼死网破——
即使老子被你吃了,也要让你他娘的卡卡牙——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被逼无奈之下的李化龙顺手捡起一块石头便直接朝怪物的面门上招呼了过去——
本以为如此拉风的怪物大大对于他的攻击,会视为挠痒痒——
却,却——
发现,怪物居然直接被砸翻了过去——
原来野狗子大人竟是纸老虎——如此的不堪一击!
被李化龙砸翻在地的野狗子大人,捂着被砸的生痛的狗嘴,呜呜怪叫着,快速遁逃而去——
于是,世界又恢复了一片宁静!
李化龙饶有兴致的捡起被自己砸掉的两颗怪物的牙齿,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
事后,李化龙将两颗怪物的牙齿拿出来让人辨识,众人皆摇头不知!
这便是《野狗》故事的大致情节:
有杀人,有尸体,有僵尸,还有会说话的僵尸.......还有狗头人身怪物......
几乎集结了恐怖界一切恐怖的元素.......
试问这样的小说难道还称不上蒲松龄大大最骇人听闻一部小说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野狗》之所以恐怖,因为这不是鬼在作恶,而是人。
《野狗》写了乡民李化龙,正好遇到了著名的于七之乱。他为了避免被杀,从山中逃出来,又突然遇到军队。无奈之下,李化龙只能躺倒附近的死人堆里面装死,躲过了军队。
但是,此时尸体都站了起来,说起话来,他们很恐惧一种叫做野狗的怪物。
没多久,野狗就来了,是个人身狗头的怪物,专门吃尸体的脑子。李化龙实在躲不掉,被迫捡起一块石头突袭了野狗,将他嘴巴砸伤。野狗受伤后逃走,李化龙侥幸活命。
大家会不会觉得背景很奇怪,什么叫做于七之乱?为什么李化龙所在的山里遭遇大屠杀,他逃出来还可以看到到处躺着的尸体?为什么李化龙看到军队就要装死?
所谓于七之乱,是清朝顺治十八年(1661),满清对山东的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进行的血腥屠杀。
当时一个叫做于七的汉族武举人,不堪被满清政府压迫,愤然率领乡民起兵反叛。
满清立即派出重兵进行围剿,花费了数个月时间打垮了于七。
于七只率领少数部队突围,继续反清作战。清军将于七家满门抄斩,杀死了数十口人。这还不算,又将于七亲朋好友甚至同乡邻居一律屠杀,杀死了二三千人之多。
由于山东当地多次造反,同满清作战,此次清军还决定杀一儆百。
为了恐吓当地民众,清军在登莱二府很多县城,尤其是栖霞县进行血腥大屠杀,死者无数,一说有十多万人,至少也有上万人。
这个屠杀记载在《清史稿》、《山东通志》、《续登州府志》、《栖霞县志》等书中。
《野狗》其实根本不是灵异小说,说的就是当地被清军反复屠杀以后的惨状。
大量尸体留在荒野无人收敛,被野狗吃掉。
所谓的尸体站起来说话,唯恐自己死无全尸,其实是说这些被屠杀的乡民曝尸荒野。
李化龙也不是遇到了什么鬼怪,他仅仅是一个幸运的大屠杀逃生者,靠躺在死人堆里装死才逃过一劫。
想起了电视剧聊斋的主题曲:牛鬼蛇神,它倒比真人君子更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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