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餐桌上的恶习,文雅于城市人,一两个乡村人,要是坐在城市人一起,这次延席,就不足以美满,有为儿孑打包的,有为老公打包的。结果坐在桌上的政客们,就一半吃菜,一半喝西北风吧。这里的城市人,我所指的仅仅是指当地所在的五线小县城,而其它城市人,象其它大城市人,我相信不会是这样的吧。绝不能以其之短,谈化了大局势。只于农村的那一短板,也许是被人误会了,我们这儿,有些农村,竟有这样一种习气:一家死人了,去将亡者抬出去的人,为双虎,一般是18人,到一班半人马,就是30人左右。为什么,他们称着为虎,什么为虎,就是有股子虎劲儿,利害,吃东西更加利害,所谓狼吞虎咽,就是农村人,一种带有"送亡者的"一介武夫。看到这种埸面就害怕:其实这样的气派十足,也是给亡者主人的一种安慰!经过吃东西,看到了吗?我们是多么的棒。
我小时候我们那里这种现象特别多尤其是农村的大妈们,每个人都带一两个小屁孩,东西刚上桌都被抢完了,于是我们这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人以类聚”喝酒的人都安排在一桌,每个桌都有一个上座,上座的人不动筷子底下的人不能动,年轻人跟年轻人做一块(防止年轻人不懂规矩)特别重要的客人一般为主办方姥爷舅舅那边的或者岳父岳母那边的!都会安排陪坐!一般来说出现疯抢的情况都是过年前或者年中的时候那时候没钱没多少吃到好吃的,赶上酒席就胃口大开,年后这种疯抢现象基本就没了因为大家都吃好吃的吃腻了,所以总结一下就是疯抢现象大多出现在我们农村这(可能确实穷)的大妈级别的那些桌子并且带小孩的偏多,时间段在出了正月到腊月过年前这段时间里!不能一棍子打死,(尤其是喝酒的桌跟重要客人的桌规矩是很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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