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故意伤害案。许某作案从时间、空间、一系列动作上都经过精心策划和缜密的安排。
为什么是早有预谋呢?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来女士从一失踪就显得非常神秘
从她陪小女儿出现在电梯监控的最后一刻,到她的身体组织出现在小区化粪池里。这一过程完美的避开了所有摄像探头,这肯定是许某提前想好的。
如果是临时起意杀人,嫌疑人犯案后,肯定会恐慌和害怕,甚至畏罪潜逃,那么匆忙之下,不可能不露出破绽。
②:许某在卧室闷死来女士,在现场警方未发现打斗痕迹
许某知道来女士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甚至在来女士睡着后,怕她早早醒来,有可能又向来女士喂食了大量安眠药,以确保她不会中途醒来。这样闷死、分解过程就不会遭遇反抗。
当地居民称当晚大雨,雨声巧妙的掩盖了作案的声响,周围人就发现不了。所以,许某一定提前看了天气预报,认为时机来了。
③:许某趁妻子熟睡闷死她,然后支开小女儿,再到分尸、用水清洗现场、抛尸,再到假装报案,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竟然连警犬都未发现蛛丝马迹,这如果不是预谋的,谁能做到如此近乎完美?
事后,警方上门做笔录,许某镇定自如,未露出破绽。照常给小女儿做饭,照顾女儿,这些只有提前想好了,才能这样“沉稳”。
许某为何选择在自家作案?
①:来女士服用安眠药就休息了,许某不可能把她背到外面去杀害,这样就暴露了,且背个大活人,很难避开周围人和监控。
②:家里空间相对自由且熟悉,许某的作案工具提前备好了,顺手拈来。自家卫生间又连着化粪池,这个有利条件被许某利用了。
③:自家方便,空间相对私密,外人不会发现。许某分解尸身,花了不少时间、力气、和大量的水,在自家才可以自由的进行,这在室外是不可能实现的。
许某自以为做得高明,神不知鬼不觉的作案后,希望警方过段时间会以普通的人口失踪案处理,自己就能巧妙的继承房产和来女士生前的财富。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低估了杭州警方的破案能力和全国网友的持续关注力。公安干警在40余度的高温天气里,清洗化粪池污物,最终确定了来女士的DNA,为破案带来重大进展,进而锁定嫌疑人许某。
为不辞辛劳的警察点赞,为有正义感的、为案件提供线索的群众们点赞。
早有预谋那是绝大多数人都能想到的,这个基本上没有人质疑说不是预谋,从作案手法来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毕竟时间那么短,家里面还有人,如果临时起意那是根本不可能做到杀人销毁不留痕的,临时起意杀人毁尸其实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和证据,特别是在作案现场根本做不到不留蛛丝马迹的程度。
而且不是一般的蓄意杀人,是精心策划每一个步骤都经过多次的演练后才进入实战,这说明了这个嫌疑人杀心非常的坚定,任何一个环节都考虑在里面,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用水量这个环节,如果这个环节他处理得好,那这个案件就真的很难破了,其实绝大多数的痕迹已经被他消除,虽然很多人质疑他做的,但是当时没有任何证据。
没有计划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处理尸体的,比如说粉碎冲进下水道,比如说一些部位在躲过h监控摄像头的情况下带出去丢弃,比如说清理所有的痕迹和血腥味,处理尸体想要很多工具,这些肯定是先前已经准备好的,死者没有反抗邻居听不到异常,说明他已经把死者陷入深度无知觉状态,这必须提前准备才不会被发觉。
处理尸体家人没有发现,邻居没有发现异常,想象一下如果是临时起意杀人,肯定会很紧张,处理尸体的时候肯定会留下很多痕迹,处理尸体甚至会造成一些证据留下,再者他面对周围的人的态度,这可不是临时杀人的人能做得到的,只有早有计划的人才会面对外在的质疑面不改色,这更说明了他计划其实非常的周密。
掩盖腥味,这如果没有提前去了解怎么掩盖,那是临时根本做不到的,毕竟家里面还有孩子,必须要上洗手间,所以没有特殊有效的方式根本掩盖不了这种血腥味,这也证明了他很早就已经找了掩盖和去除血腥味的方法,这些都是准备好了才会真正的动手,而且尸体粉碎这个过程,他肯定也是算好时间的,临时起意其实会有很多东西遗漏留下,这正说明了他很早就对死者起杀心了。
至于为什么要在家里面作案,其实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在外面作案会留下作案时间这个证据,无论如何时间是掩盖不了的,在外面其实可以通过死者的行动路线查的到,处理尸体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意外,在家中下手,虽然很多人第一时间会怀疑到他,但是他只要把尸体处理干净不留下任何证据,那就是死无对证,你拿他没有办法,家里面处理尸体其实不容易被外人撞见,有几个人会想到他会在家里面杀人顺便毁尸灭迹不留痕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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