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间倒回五十年,你在山东高密平安庄村见到一个书包在屁股上颠来打去,还流着鼻涕的孩子,你一定不会说,这个孩子将来会得诺贝尔文学奖;过几年当他长到十几岁,你更不会觉得他会得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已经辍学。而偏偏这个孩子在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作家,还获得了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这个孩子就是莫言,1955年2月17日出生在一个农户家庭,赶上过“三年困难时期”、辍过学、放过牛、当过兵的我国著名当代“寻根文学”作家。
辍学种地的童年成就了他的文学梦
莫言小时候家里很穷,小学五年级时便辍学,在农村劳动长达10年,种高粱、种棉花、放牛、放羊、割草什么都做过的他曾自述自己童年“那时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看‘闲书’是我的最大乐趣。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他就这样在田头田尾间,在河湖水泊边,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榜》……无书可看时甚至读了《新华字典》。
除了读书,莫言说他最爱听故事,在他的家乡高密东北,是个故事成山的地方,那里每个人都是宋江,每个人都是蒲松龄。他们的故事,流淌在祖祖辈辈的血液里,飘荡在村头村尾的参天大树上。
在平安庄外面,围绕着大片大片的黑土地,闪烁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圆形池塘。这些池塘,在夏天雨季来临时,会泛滥成灾,形成另外一种景观。过了墨水河,就是大片大片的红高粱地。在这片神秘的、煽情的土地里,上演过无数真实与虚假、激情与冷漠的故事。莫言对这种有着巨大反差的故事情有独钟。在很多文章中,莫言的家乡,已经变成了一个传说与故事萦绕的国度。
军旅生活丰富了他的创作魂
在家乡劳动多年后,1976年,21岁的农民莫言当了解放军,开始了另一片天地的生活、努力和奋斗。在部队搞业余学校时,莫言凭着自己童年读书的经历当上了语文教员,1979年7月底,莫言来到了保定郊区的狼牙山脚下,进入了训练大队,当上了一名“战士”级教官。
三年过去新兵变成了老兵,可他却没有复员,也没有提干。老兵莫言花明不久柳又暗,心情苦闷可想而知。迷惘苦闷之中,莫言开始了疯狂地写作,指望这山不开那山开。那个时候,部队的激励制度很优厚,一名士兵能够在省级报刊上发表文章,就可以记三等功,有很多战士通过写作的途径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直到1981年。莫言终于在保定文联办的《莲池》杂志1981年第五期上发表了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渐渐地时来运转,提干申请被批下来了。莫言从此由一名“古董级”战士教官,跃升为“菜虫级”正排教官。之后,《莲池》又发表了莫言的第二篇小说《丑兵》。小说后面附有一篇编辑手记,介绍说,作者是驻军某部一位战士,他的文笔细腻,感情真挚,这个作者大有希望等。这个评价,对莫言的创作起了很大的激励作用。
三十成名 几番争议波折
1985年莫言发表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创造了一个令人难忘的、被侮辱、被损害、被遗忘的“黑孩”形象,也让莫言的名字被大家所熟知。到1986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更是在当代中国文坛引起了震动。这部作品是莫言跟据自己家乡“孙家口伏击战”的史实所写,酣畅淋漓地将当时可歌可泣的民间抗日事迹重现给读者,对我国文艺创作的新历史叙事模式也具有筚路蓝缕之功。
31岁的莫言,从此以魔幻的形象出现在中国文坛之林。在中国的作家里,莫言被认为学马尔克斯学得最像的,甚至有人干脆称他为中国的马尔克斯。他自己也承认,写《红高粱》时,开篇第一句话写来写去都像是《百年孤独》那个著名的开头。但是,“马尔克斯也好,福克纳也好,就好像两个高炉一样,焕发了灼人的力量,我们自己是冰块,我们一旦靠近了就会被蒸发掉,什么也剩不下,因此中国作家要写出自己的小说来,每一个作家要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占据文学的一席之地,就要远远地绕开这两个人,我想这几十年来我就一直在千方百计地逃离他们。”
2005年,在写作《生死疲劳》时,莫言决定不再躲避马尔克斯。到《蛙》的时候,莫言干脆老老实实地塑造人物,回归到了读《百年孤独》之前的状态。“我搏斗了20年,终于可以离开它了,但是我觉得我现在也终于可以靠近它了,因为我觉得我把中国的魔幻素材处理得和它不一样,这个过程是如此的痛苦也如此的漫长。”
在莫言的作品里,争议最大的莫过于《丰乳肥臀》,而这也是他获诺奖的主要作品之一。洋洋洒洒58万字,可以说是莫言的心血之作。用独特意象表达对土地、对母亲的爱。从上世纪20年代,一个传教士,与母亲之间的风流韵事。还有一大堆孩子,在不同时代里的遭遇,一直写到改革开放。很多外行看了书名就骂上了。有些被认为亵渎神圣的地方,则成为业内人士的火力点。比如写到了饥饿,农场领导用一个馒头,就把高贵美丽的俄罗斯血统的美女强奸了。作品一时成为禁书。
对于所有的争论,莫言说:“我认为批判性是文学的重要功能,一个作家写作过程中应该关心社会、民众的疾苦,将这些反映到自己的作品中,但除了批判,真善美的一面也应该歌颂。”
回老家休养 被诺奖“砸中了头”
2012年10月11日,中国文学史会记住这一天。瑞典文学院公布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几分钟内,这一消息在微博上被中国网友们力转至少两万次。尽管女儿管笑笑形容“老爸很平静”。但莫言还是承认,“当时很激动”,低调的他说自己当时正在高密老家看电视,“我也是从电视上知道了自己获奖”。
莫言: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12月7日,莫言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瑞典文学院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发表演讲,开始前说道:“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因为讲故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有点晚了,前面已经有了180多个回答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说上一说。
莫言说他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其实除了讲故事以外,莫言其他的说话如《莫言说》、《酒色赋》等,也是有分量的(前提是这些话不是伪言)。
广为流传的《莫言说》就基本上回答了提问。莫言说,“我对两种人负责:生我的人,我生的人。”作为小说家,我觉得莫言还应该对作品和读者负责。要知道,莫言说的只是人的自然属性,即本能。自然属性是人和动物所共有的,强调这一点毫无意义,或者说是让人向动物看齐?当然,如果连本能都丧失掉了,就退出了具有鲜活生命的族群了,比如机器人、智能人。这是谁也做不到的,也是不会发生的事,用不着担忧。作为小说家,莫言更应该重视和关注人的社会属性,社会属性中的责任、正义和使命。或者对莫言来说,应该重视和体现责任感、正义感和使命感。这个要求不过份,这是每一个人,更是一位作家所应该具备的良知。如此,才能深刻的揭示人性。行文至此,莫言是一个怎样的人,就了然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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