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懂点社会学:社会是一锅粥,我们都是其中的一份子,学点社会学,没有坏处。
我们先看一下事情回放:
江苏盐城,一女子超市偷东西被抓,店主的做法不是直接报警,而是自行进行处理,揪头发拍照,甚至被痛打。
还有一些类似事件:
湖南邵阳女小偷偷东西被抓遭当街脱衣围殴 惨叫痛哭
湖南邵阳,一名女子同另一男性嫌疑人窜至邵东县一商店,说要买线。他们想办法支开店主赵某,趁赵某转身拿货时,把赵某放在店铺摇篮里的钱包偷走,钱包里有一万多元现金及两部手机。赵某发现后随即上前和周围群众一起将女子抓获。店主除了围殴其之外,还进行现场拍照。
那么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人民群众自己是否有权利去惩处不法分子?
阐述一下我的观点:
我们鼓励社会正义,但是也请注意方式方法,你逞一时之快的时候,说不定连带自己也触犯了法律,这就非常的得不偿失了。在逞强除恶的世界里面,法律永远是最好的武器。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大众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1)对于偷窃这种违反法律的行为绝不姑息。他们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不鼓励像店主一样的处理方式,拍照在一定程度上是侵犯肖像权,直接进行殴打是故意伤害,需谨慎为之。
(3)鼓励用法律的武器来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法律面前,任何一个不法分子都休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我看来,我们绝不姑息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也不鼓励大家采用一些非常手段来对不法分子进行惩处,最好的以及最佳的方式一定是正确的运用法律武器来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这才是最好的维权方式。
那么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可以延伸出什么值得思考的?
诚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认为犯了罪的人没有法律的尊严的话,那一定是一种谬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犯了重罪的重型犯,也该给与最起码的尊重。很多时候老百姓非常容易站在道德层面来看待这些问题,认为自己所谓的“逞强除恶”是一种英雄行为,其实不然,有可能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就触犯了法律。
问题眼:
偷窃行为令人气愤,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请给偷盗者点自尊人格!不能让他们在偷盗的路上越走越远!
一段视频引发热议。2月3日发生在盐城超市一幕,一位中年妇女在偷窃超市东西时被店主发现,遭到店主一顿痛打揪头发并强迫其拍照!网友对此众说纷纭,有为打小偷叫好的,也有认为小偷虽然行为恶劣可耻,但还是要给偷盗者应有的人权!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来看待这种做法和行为呢?
串圈观点:
经历过被偷的人,肯定对小偷恨之入骨!从情理角度痛打偷盗者也是情理之中!从法律角度而言,小偷必须要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是我们自行处理,这样以暴制暴的做法确实不可取!这样的观点可能会遭到部分人的不认同,但是我们还是需要理性的对待!社会文明的进步,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可以留言你的观点,我们共同讨论!也希望我们的共同监督约束减少偷盗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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