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事业编?
拿楼主所在的县级市举例,一个水利局,局机关一百多人,只有20不到的公务员,一个卫健委,股室股长基本都是事业编,甚至连党委委员有些都是事业编。
党政机关、行政单位是公务员岗位,使用的是行政编制,承担的是综合管理与监督职能。而行政单位、党委机关有事业编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正规现象,一种是非正规现象。正规的就是党政机关下属有事业单位,因而有事业编制。非正规现象就是在党政机关中,因行政编制不够用,或者是机构改革中整合了事业单位或者参公事业单位,导致存在事业编制,这类事业编制有专门的名称,叫“机关事业编制”,属于过渡性质,短期两三年内允许存在,长期存在就是违规的了。
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是党政机关职能范围内的公益服务职能,比如人社局下属的社保中心,或者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承担行政管理职能,这两个中心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的公益服务职能。或者是对党政机关辅助类单位,比如某单位下属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或者信息中心、统计中心等,是对党政机关发挥职能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是正常行为,执行的是管理岗位的职级工资,或者是工勤岗位的专业技术等级工资,享受事业单位的一切正常待遇、晋升等。
而在党政机关本身,存在的事业编制,是违规现象。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过去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为了增强党政机关人员力量,但行政编制不够用,就给机关划一些事业编制作为补充,由人社部门分配人员到机关工作。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合、划转到党政机关,这些人连人带编制划转到党政机关,造成机关存在事业编制。
机关中的“机关事业编制”,是需要消化处理的,期限一般是两到三年,是改革的过渡期。超过这个时间期限,是要求处理完成的,或者调剂行政编制予以置换,或者将事业人员连人带编制 调整到事业单位,使岗位编制相互对应。在机关中的事业人员,如果已经过渡登记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还好说一些,如果没有过渡登记,在机关也因为使用事业编制,没有办法登记公务员,也没有办法提拔到公务员岗位,还需要调整到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提拔任用后,才有可能转换身份,登记公务员。
没有那么多的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行政编制。您可能是看到了个别单位好像有很多事业编制 但是从一个县 一个市 一个省这个层面来讲 我们的编制数量是有限的 。当时国家划定了一条编制的底线 红线 ,是说从2012年以他的基数为底数 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
就拿我们这个线来说 我们的人口有六十多万 我们的财政供养大概是三万多 ,是这些财政供养人员用来服务百姓 服务群众 特别是在乡镇 街道 园区的这些工作人员都是特别的辛苦 ,而且南北地域的差距不同 所谓的在编人员的工作量 工作的付出程度都是不同的 长三角珠三角这边工作人员更要辛苦一点 ,当然大家都辛苦 我说的只是相对 。一个单位的事业编制或者是在编人员的数量是根据他的单位的规模跟承担的职责来决定的 ,就拿一个编办来说 ,只有12个人 行政编制跟事业编制包括编外人员加起来也只有这么点 ,要承担全线所有的几百个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特别是近几年还承担着很多重要改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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