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工业企业延迟复工有关事项的通知》(泰政传发〔2020〕10号)《关于印发泰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的通知》(泰肺炎防控〔2020〕8号)和《海陵区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的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复工审批时间安排
我区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复工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
1. 规上工业企业(含产业链配套企业,下同)
分5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10日—2月24日)
2月10日—2月12日,“三必需一重要”企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外贸企业;
2月13日—2月15日,上年度开票销售2亿元以上企业;
2月16日—2月18日,上年度开票销售1-2亿元企业;
2月19日—2月21日,上年度开票销售5000万元-1亿元企业;
2月22日—2月24日,上年度开票销售5000万元以下企业。
2. 规下工业企业
分3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25日—3月4日)
2月25日—2月27日,50人以上企业;
2月28日—3月1日,10-50人企业;
3月2日—3月4日,10人以下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分3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10日—3月4日)
2月10日—2月17日,为制造业和符合“三必需一重要”的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快递、电商物流、仓储物流、邮政业、物业管理等),送餐外卖不设堂餐的餐饮企业;
2月18日—2月25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限上批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2月26日—3月4日,科技服务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大型综合类商场、住宿业、餐饮业(堂餐类),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居家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培训,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文化、体育和娱乐、旅游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上服务业企业复工审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建筑业企业
分2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24日—3月24日)
2月24日—3月4日,政府投资项目及重点民生工程;
3月5日—3月24日,其他工程。
二、企业复工必备条件
1.必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成立以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建立防控工作体系,编制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员工信息统计、员工健康检查、生产经营场所防疫消毒、防护用品保供、防疫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
2.必须明确员工返岗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离泰员工一律不得返岗,来泰的一律劝返。要建立返岗人员名册,严格排查登记每位员工返岗前14天内的外出史和接触史,以便追溯核查。复工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员工在泰连续生活(工作)不少于14天,无异常的可以返岗;其中,春节后来泰、返泰员工从2月9日24时后开始计算在泰时间。
3.必须严格实行医学观察。对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必须督促其向居住地镇街园区报告;对由企业集中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临时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并向所在地镇街园区报告。
4.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企业必须备足口罩(按1只/4h•人的标准配备)、75%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7天所需的使用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5. 必须强化卫生防疫措施。企业必须设立体温检测点,建立员工进出检测、消毒防疫制度。必须对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关闭浴室、中央空调等易引发传染的场所和设施。
6.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突发病例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因用工不足、员工疲劳等因素导致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方案。
7.必须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企业必须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每日向所在地镇街园区报送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必须建立每日内部报告制度,企业管理者要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严格复工企业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到位。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市外招聘员工。坚持日常健康检查制度,对返岗员工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问询健康状况。一律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网络办公。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职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场所防疫措施到位。企业必须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特别加强车间、食堂、宿舍、厕所、电梯等场所的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集体用餐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减少人员集聚,确保饮食安全。对外来车辆、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随车人员不得下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防疫物资保障到位。企业要提供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并及时配备到位;要及时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采购,确保必要的储备。
4.防控宣传教育到位。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员工防控意识,指导员工严格遵守防疫指南,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5.疫情应急管控到位。严格执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发热、乏力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立即报告区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必须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以及市、区政府决定,立即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6.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必须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复工。
连续生产企业和已复工企业,也必须按照“六到位”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
四、企业复工审批材料
1. 企业复工申请表;
2. 企业复工现场审核表;
3. 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4. 企业返岗员工名册;
5. 企业复工方案;
6. 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生产方案。
报送材料均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审批流程
1.企业向所在地镇街园区提出复工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2.在接到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后,由所在地镇街园区进行现场审核;
3.企业所在地镇街园区核查通过后,由工信、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分别对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建筑房地产企业以及相关行业企业组织现场复核;
4. 复核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
各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以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批擅自复工复产、防护措施不到位、有疫情发生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对在复工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泰州市海陵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我们单位的预防措施 外省的员工延长到17号上班 虽然觉得挺到位,但还是心里没底,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公司疫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公司定于2020年2月10日复工之日起,由公司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对全体进入公司的员工及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上,下午上班时间均需检测),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和询问。现对进入公司的员工及外来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1、凡进入公司区域的员工及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员工证及有效证件和口罩;
2、凡进入公司区域的员工及外来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大于或等于37.3度的人员将进行临时隔离;
3、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区域的员工,必须在大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后才可进入公司区域,并将车辆驶入指定区域。
4、气弹簧公司,汽零公司参照此通知执行。
另:请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来公司途中,不要开启空调,以免造成体温误测。
Xx公司应对疫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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