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有的夫妻有了难得的相处空间,原本吵吵闹闹的感情变得比之前更融洽,不禁发出“要不是发生疫情,我就离婚了”的感慨;也有的夫妻原本感情平淡也还过得下去,却在疫情期间因为种种原因发生矛盾,甚至表示“疫情过去,立马办离婚”。昨晚,一位朋友的朋友,哭着在电话里向我咨询离婚事宜,通话结束,我的结论是她其实就是想找个人倾诉一下,而对于离婚这件事,她还没有真正地思考清楚。我委婉地告诉她,先让自己冷静下来,先搞清楚几个问题。现在我把这几个问题整理出来,仅供面临同样境遇的朋友们参考。
第一个问题: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真的已经无法挽回?您是否真的决定离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官判决是否离婚的依据)
一段婚姻,往往开始于一段美好的感情。但是,岁月无情,走着走着,生活的琐碎可能会让人觉得美好的一切越来越遥远和虚无。一件小事,也可能引来一场争吵或者不愉快。气头之上,嚷嚷离婚的不在少数,甚至去事务所找律师咨询一翻,但真的走进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却是少数,嚷嚷完了日子还是波澜不惊地过了下去。说白了,这样的婚姻可能质量不是那么高,但也远没到过不下去非离不可的地步。而且,因为某件事情(比如疫情)发生,没准还会让两个人发现彼此的好处,让感情重新升温。这样的感情显然还没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更不属于法律上的感情破裂,两个人不妨静下心来,回首往事,展望未来,且行且珍惜,努力让感情和生活变得更有滋味。
无论因为什么、无论谁对谁错,如果您现在谈起自己的婚姻和那个人,已经没有任何留恋,想到离婚既不会激动落泪,也不再抱怨,甚至心静如水,或者一想到离婚就会让您感到解脱和自由;又或者,夫妻已经长期分居且想起对方的时候不仅没有思念,甚至连他/她在做什么都懒得知道,那么从感情的角度来说您确实可以考虑结束这段婚姻了。
第二个问题:您知道离婚过程中将要面临哪些问题和后果?如何解决问题?您真的能够承受离婚 带来的后果吗?
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社会的细胞,婚姻与一段恋爱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具有社会属性。婚姻之内的两个人,对内来说,承担着很多法律上的义务,包括夫妻之间的扶养和扶助义务,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对外来说,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担任着公司的股东或高管,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还可能会影响整个公司的运营甚至生死存亡。很多明星和企业老板们的离婚过程大家都看到了,闹得满城风雨、公司股票大幅下跌的都有过。所以说,一段婚姻往往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关系到两个家庭甚至更多人的利益。因此,离婚之前,首先要判断离婚可能要面临哪些问题,这些问题是否能够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可能会导致怎样的后果,这样的后果对您来说是否可以承受。对于这些问题,律师是可以帮到您的,所以您一定要将所有问题列清楚,仔仔细细地咨询律师,专业的律师自会负责地给您专业的建议。
我曾为一个知名公司的女老板起草过一份离婚协议,当时我是她的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们甚至都没为此专门见面。她特别平静地给我打电话,咨询和沟通了她关心的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公司股权处理、双方怎样配合办理各种手续等等问题之后,她告诉我她自己会与丈夫进行协商,然后把最终的决定告诉我,如果协商不成,她再找我代理离婚诉讼。最终他们协商一致,我按协商意见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这份涉及上亿资产的离婚协议一个字都没改就平静地签署了,公司的运营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这是我处理过的金额较大但最波澜不惊的离婚案件。
第三个问题:对于离婚案件,是否需要找律师?应该找什么样的律师?
1、如何找离婚律师——极力劝您离婚的律师不要找:
感情是当事人自己的,不是律师的。如果一个律师不是您的近亲属或者最好朋友的话,那么他/她极力劝您离婚有可能只是想接您这个案子而已。我一直认为,律师应当了解当事人的感情状态和事实,比如分居时间等情况,并从法律角度判断这种状态对于离婚案件的影响。但是,律师不应该对当事人的感情指手画脚,更不能极力劝说当事人离婚,这超出了律师的工作范围,也是对当事人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当事人最好也不要去问律师“我是否应该离婚”这样的问题。
2、如何找离婚律师——极力劝您以诉讼方式离婚的律师不要找:
大家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协议,自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是在就上述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诉讼离婚。实践当中,有些离婚双方的分歧是有可能通过沟通和协商的方式解决的,此种情况下,我都是建议当事人在保证财产分配基本公平的情况下尽量协商解决,这样对于减少离婚双方自身的情感伤害,也有利于避免子女心理创伤、公司的平稳运营。如果律师极力劝当事人以诉讼方式离婚,很难不让人怀疑律师的目的是为了接案和收取律师费。事实上,虽然为当事人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的费用与一起离婚诉讼的费用相比,一般都少很多,但我相信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并在其他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对于律师来说是更好的选择。
3、如何找离婚律师——伪造证据的律师不要找
任何诉讼都要提供证据,离婚诉讼也不例外,律师应该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根据案情需要依法取证、对证据进行梳理并按时向法庭提交证据。如果一个律师建议您伪造证据甚至替您伪造证据,以获得更多的财产分配或争取更大的其他利益,我建议您坚定地拒绝。因为这样的行为真的风险相当大,一旦败露,轻则会引来法官的不满和训诫,重则可能会构成犯罪,实在得不偿失。
4、如何找离婚律师——建议您找这样的律师:
(1)沟通洽谈时能够耐心倾听,在您的表述仅仅是一种情绪表达,而与案件和法律无关时,能够有条不紊地提出问题,引导您将与案情相关的内容阐述清楚,并且认真地将洽谈内容做成笔录,然后交给您进行审阅和确认,这样下次见面时您就不必再反复述说,双方都省时省力;
(2)能够将诉讼的所有程序和流程清楚地告诉您,并明确告诉您每个程序的收费标准,然后以律师所的名义与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收取费用;
(3)在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并收取费用后,根据案情和现有证据情况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思路和方案,并能够与您保持及时沟通;在收到对方证据后,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对策和解决方案。
(4)不对诉讼结果做承诺,很多当事人特别希望律师做胜诉的承诺,好象只有这样才能放心,事实上这完全是错误的。因为律师的职责是根据案情与证据,确定更优的诉讼方案,提交证据、出席庭审并向法官阐述自己的代理意见,凭借自己尽职尽责的工作,争取更好的判决结果。但律师不是法官,在法庭没有做出判决之前一切皆有可能发生,律师在没有看到对方证据、没有开庭的前提下做出的承诺往往是苍白的,信了,您就真的错了。r> 疫情终将过去,生活还要继续,如果您在疫情期间有了离婚的想法,请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先搞清楚上述这几个问题,即使离婚也会离得自己坦然,而且让人称赞。如此,美好的生活定会在前面的不远处,等着您。
眼下嘛,还是戴好口罩少出门,毕竟,与健康的身体相比,一切都不重要。也许没过几天,您也会发出“要不是发生疫情,我就离婚了”的感慨。
疫情当前,无论是“同仇敌忾”,还是“各自为战”,都必须等到战“疫”结束的那一天。因为此时,恐怕法院的民事庭也是“非必须”,不“营业”的。
从相识到相知,从恋爱到结婚,除了极个别的“闪婚”以外,都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那么,从结婚到离婚,也同样是一个过程。产生离婚的念头,并作出离婚的决定,这里面肯定有不为人知的原因。当事双方可以利用战“疫”这个契机,相互再观察、磨合一个时期,如果疫情过后,法院都“复工”了,两个人还是不能彼此相容、相融,那就不妨快刀斩乱麻,各奔前程。因为,家庭毕竟不是“维持会”。也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理性地对婚姻存续期间、涉及到离婚的问题做一个提前的“善后”处理。
当然,如果夫妻在共同的战“疫”中又寻回了之前的默契,发现了之前没有发现的“闪光点”,尽释前嫌,那就更是“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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