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贪婪的补习班教师,一个比一个心狠!
课外补习班的巨大需求市场,逐渐推高了补习费用,这边是怨声载道的家长,那边是得意洋洋的补习班教师。
农村补习费用。
前段时间有家长给我反映,他的两个孩子这一学期的补习费用是1000元多一点。
“不多,孩子傍晚放学后,直接到补习班,由老师看着写写作业,不会的还可以给辅导辅导,我们家长也不会辅导,花点钱捞个省心,我们都愿意。”
“一个补习班有多少学生?”我问他。
“大约有30人,两间屋基本上坐满了。”
是啊,补习班存在的理由看起来非常充足。但是,这是农村的孩子在补习,其补习费用算起来不是很高。一个学期大约有150天的上课时间,每天傍晚的补习仅仅1个小时,孩子的补习费用按小时算只有3元左右。很划算的!
这样补习班的教师一天的收入就是50元左右(一般情况下,一个班需要教师2人),这个收入还是不错的,要知道,这样的补习班并不是专业的补习教师。
小城市补习费。
我有一个同学,在城里开办了一个补习班。据他讲,一个学生一学期的费用大致是1200元左右,有20多名学生,基本上是夫妻俩来照顾这些学生,每天补习1小时,星期天休息。这样的话,学生的小时费用基本上就是10元左右,教师的日补习工资达到100元左右。很高了吧!这也是额外的收入啊!同时,正常上班的工资一天最多也只有150左右的。
大城市的补习费。
同学的小孩喜欢音乐,学的是二胡,成绩非常棒,想考某音乐学院,可费劲了!听他讲,考试之前,必须要找到这个学院的教授给孩子指点指点,否则的话就没有戏。
“怎么补习?”我问我同学。
“一节课40分钟,只讲20分钟,其余时间自己练习。一节课500元费用。一天一个学生只有一节课。”同学一边讲着一边摇着头。
“哇塞!那么厉害!”我无比惊讶。
那么,辅导10个学生的收入就达到5000元啊!吓人啊!
也不怪,谁让人家掌握着那么好的知识和资源呢?
结束了:
补习收入一个高过一个,补习教师的心一个狠过另一个。
难怪国家要禁止!
可是,结果呢……
教育部门发文,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或者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时依照这条规定,对违反纪律的教师进行了处罚。于是,矛盾出来了,许多人、尤其是在职中小学校教师中的既得利益者,站出来反对,其理由千奇百怪,主要有:
1、中小学教师工资低、待遇低,所以才会有有偿补课、课堂不讲课外讲的事情的发生。
2、市场有需求,家长求着补课,不补还不行。
3、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无法可依。
4、能够在补习班做补习老师也证明该老师是最够优秀的教师
教育部门禁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开展课外有偿补课,一方面是出于基础教育减负的需要,是为了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同时也是为了减轻家长生活的压力。有偿补课的恶性发展,让几乎所有的家长为之所困,生活压力大增,有的甚至举债补习。市场的恶性发展,也让补习费用逐年猛增,一节课两个小时,动辄几百上千,教训机构“名师”收入“年过百万”,前一阵子查处的7名教师违规补课,退还给家长的费用竟然高达三十多万,额外给家长造成的生活负担,可想而知。补习费用支出巨大,这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甚至连以补课为第二职业的教师,也深受其害,因为他们的孩子也会陷入这个怪圈,补课这事,自给自足不了。
教育部门查处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是按照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来要求的。无论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还是专门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规范,都对公职人员兼职,和从事第二职业,并从中获益,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公职人员不能从事与自己工作的行业相关的兼职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同时也不能从事有兼职收入的工作以外的职业,即使可以从事兼职,也要和单位协商并取得同意,并且只能选择获得一份收入。公职人员的管理,不单纯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而是按照更为具体的、不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的管理条例、制度来规范。
最后建议,希望能够规范教师工资,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我想补习班的存在会少之又少。那么对标题提到的“现在教师校外做培训班,一节课一百块以上”也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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