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纳闷,题主到底有没有认真地看过《水浒传》?阎婆惜喜欢宋江吗?如果硬是要说阎婆惜喜欢宋江,那么也只能说是阎婆惜喜欢宋江的钱。因为,阎婆惜与小白脸张文远好上以后,对宋江没有了任何感情。是阎婆惜的无情和贪财才导致宋江与她反目成仇,并使阎婆惜一命呜呼。
先看一下,宋江如何娶了阎婆惜?
阎婆惜本是东京人,随父亲母亲来到山东投奔亲戚,不成,只得流落郓县城。阎公别无他长,只会唱曲儿,而此地人又不爱好听曲,所以,生活极为困难。不巧,阎公得病去逝。百般无奈的阎婆只有托媒婆卖女葬父。宋江仗义疏财,给了她一锭银子,买了一副棺材、办完丧事后还剩下了五六两银子。宋江出手阔绰,使阎婆找到了依靠。她主动要求,让女儿给宋江做妾室。
宋江讨了一所楼房,置办些家伙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没多久,阎婆惜打扮得满头珠翠,遍体绫罗。母亲阎婆也随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初为人妾的阎婆惜应该是喜欢宋江的,尽管宋江又老又矮又丑。但是,毕竟是宋江让他的父亲入土为安,并且使她母女俩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任何一个把自己拯救于水火之中的人,谁不怀有感激之情啊?
再看,结婚后不久,宋江引狼入室,阎婆惜另觅新欢。
结婚后,宋江开始还与阎婆惜生活在一起,后来渐渐就来的少了。有一天,宋江引同事张文远来家里喝酒。张文远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很讨女孩子喜欢。加之平常爱去勾栏瓦舍,学得一身风流俊俏。而且吹拉弹唱,还有点儿小才华。这婆惜是个酒色娼妓,一见张文远,二人一拍即合,滚到了一起。
原来宋江是一个好汉,也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这十八九岁的阎婆惜正在妙龄之际,宋江的怠慢让她心生不满。风流才子张文远的到来,使她在沙漠中见到绿洲一样,一下子变得生机盎然起来。自己有了中意的人,对宋江也就形同陌路。
可见,阎婆惜是不喜欢宋江的,只不过是吃他的,住他的,依靠他养活而已。
那么,宋江珍惜阎婆惜吗?不珍惜,宋江对阎婆惜很平淡。
宋江娶妻是迫于阎婆的热心而非自愿。
阎婆惜和张文远勾搭成奸后,宋江并没有火冒三丈,只是以事业为借口不愿再回家。阎母是一个以利益为重的人,她不会轻易放过宋江这个金主,非要拉宋江回家。宋江回到家,看到阎婆惜不冷不热的样子,心里很是郁闷。第二天天刚亮,他就逃也似的从家里跑出来,但是却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招文袋。也就是招文袋让阎婆惜引来了杀身之祸,把宋江逼上梁山。
家有娇妻,宋江并不恋家;妻妾出轨,他也并不恼怒。这的确不符合一个男人的正常心理,更不符合一个封建社会男人的正常心理。可见,宋江对女人对家不珍惜。
宋江杀阎婆惜只是被逼无奈,属于激情杀人。
阎婆惜发现了招文袋里梁山好汉给宋江的书信和一百两金子,贪念顿起。
她逼宋江写下三个协议:写一封休书任她改嫁;自己现在住的用的不许宋江讨要;把招文袋里的一百两金子送给他。
一句话既要自由又要金钱。宋江不想梁山泊与他有关系的事情暴露,于是息事宁人,全部答应了她的要求。只是这一百两金子不是他的,宋江想日后再给阎婆惜。阎婆惜怕宋江事后翻脸不认账,就拿到“公厅”揭发来威胁他。宋江一想到上公厅,顿时怒火中烧。在两人的撕扯中,宋江摸到刀子,对着贪财而无情的阎婆惜砍去,顿时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宋江一时怒起愤杀阎婆惜,不为钱不为情,只是害怕自己与梁山泊的关系暴露,引来杀身之祸。可见,他珍惜自己胜过阎婆惜。
宋江有没有妻子,书中并没有提到。但是,十八九岁、花容月貌的阎婆惜,是作为他的妾室来相处的。他高兴了,来一下;而阎婆惜出轨了,他也并没有表现出一个男人应有的反应,这与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大男人做派大相径庭。宋江作为封建社会的小官吏,他的为人处世信条是""兄弟是手足,女人是衣服″。朋友是无论如何不能出卖的。而女人,舒服了可以在一起,不舒服了可弃之不用。他的这种对女人的态度,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不能够正常维系的。
不管钱多钱少,不管男人与女人,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既然已组成家庭,那就代表你认可了对方。即使家庭出了问题,也应该想尽办法去维持,而不是互相伤害。爱、宽容与智慧才是维持家庭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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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只眼看到阎婆惜喜欢宋江了?你看的是《水浒传》吗?
阎婆惜的来历,和鲁达救助过的金翠莲有点相似,也是“从东京来”,也是“会唱诸般耍令”,也是“投奔一个官人不着”,染病死了家人。金翠莲是“使强媒硬保,要奴作妾”,而阎婆惜则是受到宋江的资助,自愿嫁宋江为外室。
阎婆惜的“自愿”,是基于贫困无依、生活无着,只能找一个有钱的男子来供养她,而不是出于对宋江本人有任何感情。所以当“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平昔只爱去三瓦两舍,飘蓬浮荡,学得一身风流俊俏;更兼品竹调丝,无有不会”的张文远出现,阎婆惜马上就爱上了他,“打得火块一般热”。
阎婆惜嫁给宋江,就是生活所迫,根本谈不到“喜欢”,更没有“那么喜欢”了。
宋江不珍惜阎婆惜,也不是厌恶这个女人,而是“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对整个女性的性别冷淡。
这两个既没有感情,也缺乏共同兴趣的人,结合在一起,本来就是十分勉强的事。如果不是阎婆惜用一百两金子敲诈宋江,只是和平分手的话,反倒是合情合理、“一别两宽,各生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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