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觉得,如果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磨难。说句难听的话,还不如死了好。
2011年中秋节前,七十四岁的岳父,因为身患结肠癌术后转移到肝部,形成了小碗大的肿瘤组织。临终前因为肿瘤破裂,内脏大出血而去世。从此和相依为命四十多年的岳母,阴阳两隔了。
安葬了岳父之后,岳母的养老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在五个子女中,大姨子就嫁在本村,两家相距不到百米。
两个小舅子,一个在前院,一个在本院。只有我老婆和小姨子,一个在县城里,一个在省城。相距都较远。
两个小舅子意见完全一致:老人生养了五个子女。五家都必须轮流赡养。一家一个月,从大姨子家开始。
大姨子表示反对。理由有两点:
一是父亲生病住院治疗时,实际花费是她出了两成(我花了五成,小姨子花了三成)。儿子们一分钱都没有出(住院报销的费用,两个儿子分享了);
二是老人的家产,两个儿子一人一半瓜分了。女儿们没份儿。有鉴于此,因此她认为老人应该是儿子们轮流赡养。女儿们随心就是了。
我认为赡养老人,与分不分家产无关。都得管。最后是岳母痛哭了一场之后,这才接受了轮流赡养的提法。第二个月,老婆就又是请假,又是雇人。折腾了一个月。总算是过去了。
轮到小姨子的时候,她在省城做小买卖。那个租来的摊位一年几十万。回来伺候,损失巨大。因此她和两个哥哥商量,能不能自己出钱,雇他们帮忙照料母亲?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终于成交了。这下我明白了——之所以不同意调整伺候的时间到学校里放假的那两个月,原来是想要钱!明着说,不就是了?
所以第二年的时候,我们也比照小姨子的费用,交给了他们兄弟两个。然后抽空去探望探望,给岳母点儿钱,还有她爱吃的东西。
到了第三年,岳母因为腿疼,就不下床活动了。结果是卧床半年后,平时又没有人陪伴聊天。语言功能严重退化。到了年底,基本上就不能正常交流了。连人也不认识了,偶尔也会发出叫“妈”的声音。
此后的六年里,除了吃喝拉撒之外,基本上就和植物人没有多少区别了。每次我和老婆买上好吃的,去看望和喂她的时候,都得小心一些。防止咬了手指头:吃的时候,狼吞虎咽……
在回来的路上,我和老婆说,我终于明白,你妈为什么去年从炕上滚下来,自己爬到大街上了……
2020年元旦那天,岳母在孤独中,被发现去世了。享年八十三岁。她生命中最后的八年,我认为是黑暗的。至少最后的六年,活得没有任何的生活质量。
你们还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吗”?我是不赞成这个说法的。如果没有生活质量地苟活,远不如自行了断。
虽然在岳母岀殡的当天,老婆的舅舅们朝两个外甥子出了一顿恶气。但是人已经去世了,再“作主”也于事无补了。
这个是各人对生活的看法!
我的姐姐的婆婆,已经瘫痪十多年了,我姐的公公七十多岁了,每天给她做三顿饭,老头是个爱打牌的人,每一天做了饭,给瘫痪的妻子端过去,她吃了饭刷了就去别人家打牌了。老婆独自在家,床前有便桶,她自己解决!
有一天邻居来串门和她唠嗑说“你看你瘫这么时间了,整天也不能出门你急吗?就这活着有啥意义,还不如死的!”
我姐婆婆说,你看你说的,我活着咋没意义阿,他叫我伺候的舒舒服服的,我死啥呢,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你看,人家觉得瘫了有人伺候就活着很好!
其实,瘫痪在床上的人,叫外人看到她活着还不如死了,但她本人认为活着就是好!
我婆婆也已瘫痪十多年了,她也不想死,谁一说你还不如死了,她说你叫我死我偏不死。她能吃能喝,啥也不想活的很自在!
但是对与瘫痪十几年过者更久的,让伺候者真的很无奈,不伺候是自己父母,伺候吧,长时间端屎端尿,把人绑在家里很多人都会发唠叨心不甘情不愿!
当然也有很孝顺的儿女伺候着父母几年如一日!辛辛苦苦毫无怨言!这样的我们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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